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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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16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教思政[201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心理健康意识,培养大学生健全的心理素质,构建和谐校园。根据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思政〔2015877号)要求,结合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情况,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架起心灵的桥梁  

二、活动时间

1019—115

活动内容

(一)院级:

1.现场心理测量与心理咨询

2.2015级新生参观心理咨询中心

3.心理健康知识专家讲座

4.2015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

   5.2015级班级心理健康委员培训

   6.2015级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培训

   7.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电影赏析

(二)系级:

1.组织各班至少召开一次主题班会或团课(如交流会或者心理素质拓展等)。

2.组织举办心理健康知识辩论赛、心理知识竞赛等活动。

3.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展板、折页等宣传活动。

4.征集心理图片、心理漫画等优秀作品,并进行展出。    

四、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生

五、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学生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六、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系要高度重视,积极鼓励和引导本系学生广泛参与,根据各系的实际情况开展各项活动,力争丰富多彩。并且从中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突出主题,务求实效。各系要紧紧围绕此次活动主题,教育和引导学生关注自身心理健康,提高心理调适能力,开发潜能,完善人格,健康发展。针对大学生生理心理特点,认真做好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切实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保证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实效性。

3.大力宣传,积极响应。各系部要积极配合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院报、展板、条幅以及校园网络等各类宣传媒体,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响应我院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号召。

4.认真总结,全面落实。活动过程中要注意收集、保存相关资料,活动结束后各系要对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提交活动相关材料。全面贯彻活动精神,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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