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促进我校科研队伍建设,根据《新乡工程学院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校发字〔2023〕13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新乡工程学院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和2023年度项目结项工作。现将申报和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新乡工程学院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
(1)项目类别
创新基金面向自然科学领域、人文社科领域、鼓励项目申请人围绕自己研究方向自行选题,开展基础性和创新性研究。
自然科学类资助5000元/项,人文社科类资助3000元/项,研究期限为2年。
(2)申报资格
1、申请者应有严谨的科学态度,申请者本人对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教师承担的创新基金项目结题2年后方可再次申报,每位教师最多可主持承担2个创新基金项目。
3、申请者当年只能申请主持1项创新基金,参加的项目数不超过2项。
4、申请课题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研究价值,立论依据充分,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案可行,经费预算合理。
5、申请者及项目组成员应当充分了解相关领域国内外发展现状与动态,具备相应的研究能力,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必要的基本条件和充足的时间保证。
6、同一课题已获其他部门资助或立项的不得再行申报。
(3)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
申请人根据项目申报条件,填写《新乡工程学院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2)。
2.学院审核
各学院负责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并负责对申请者的申报资格和申报课题进行初审,签署审核推荐意见,填写《新乡工程学院科研创新基金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
3.科研处审核
科研处对申请项目进行复审,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予继续评审。
4.专家评审
科研处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约20项。
(4)工作安排
1、5月7日~5月31日,各学院组织申报,项目申请人填写《新乡工程学院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2、6月3日~6日,各学院审核推荐。
3、6月9~10日,各学院统一将通过审核的申报课题申请书一式两份、申报项目汇总表一份、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版一并报送至科研处。
二、2023年度新乡工程学院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项
(1)结项课题范围
2023年度我校立项的科研创新基金项目。
(2)成果要求
1.创新基金项目形成的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属于学校,成果发表应注明“新乡工程学院科研创新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2.项目研究成果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结题:
①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以上核心期刊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2篇以上知网、万方、维普收录论文;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1件以上国家专利授权。
②主编或参编与本专业相关的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或译著。
③完成高质量调研报告并被厅(市)级及以上政府采纳。
④同方向研究课题获批省、厅、市级科研项目立项。
以上成果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
(3)课题报送要求
1.各学院认真收集整理结项材料,材料格式见(附件4),填写结项汇总表(附件5),6月9日前报送至科研处(结项课题、结项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并附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
2.各学院要注重对课题的审查,对项目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进行把关。加强对课题各环节的指导。
3.课题组要严格严格执行新乡工程学院科研创新基金课题管理有关规定,课题组对课题原创性、真实性负责,严禁抄袭剽窃,直接引文不得超过20%。
科研处
2025年5月13日
(初审/贲靓 复审/魏征 终审/杨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