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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度新乡工程学院学术专著出版基金的通知
来源:  点击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25-05-13 09:42:16 编辑:

全校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2025年度新乡工程学院学术专著出版基金申报工作开始进行,依据《新乡工程学院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校发字〔2024〕290号)(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学术积累,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申报时须由两名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并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2.申请人须为著作权所有者。著作权属多人的,由第一撰写人提出申请,且须全体撰写人员签名同意出版。若著作权出现争议,即取消资助,争议引起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3.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能提出一项申请。

二、资助范围

1.申请者必须在某一学科领域进行系统的学术研究,所撰写的著作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2.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及《新乡工程学院学术道德与行为规范(试行)》要求。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大政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存在意识形态倾向及学术不端方面问题,不得涉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领域或内容;

3.我校作者的身份必须在著作显要处注明“新乡工程学院”;

4.选定的出版社应是我校规定的导向出版社(附件2)。申请资助的著作书稿原则上须全部完成并已与出版单位签订出版合同,可立即交付出版;

5.引文、注释规范。社会科学类著作总字数不少于15万字,自然科学类著作总字数不少于12万字;

6.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不高于20%;

7.资助的“学术专著”是指学校教职工独著、合著的具有学术价值的著作(不含教材)。

三、资助额度

学校学术专著出版资助根据年度经费预算额度确定。学术专著出版资助分重点资助和一般资助,重点资助类每部专著资助额度为合同金额的80%。一般资助类每部专著资助额度为合同金额的60%。资助资金专款专用,只用于该研究成果的出版,不得用于其它经费开支(如出版管理费、差旅费、稿费、校对费等)。

四、申报材料

申请人须认真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新乡工程学院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请书》(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文档各1份;

2.书稿清样纸质版2份、电子文档1份(Word格式);

3.出版社出版合同(意向书或协议)原件(原件查验后退回)、复印件各1份,内容应有明确的拟出版时间及出版经费数额。

4、权威机构查重报告。

5.学院汇总表(签字盖章)(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文档各1份;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五、评审立项

1、申请者所在学院及学术委员会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学术性和意识形态安全进行初审,并出具审核意见。学院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一并报送科研处。

2、科研处对申请人资格进行认定,对申报的学术专著和申请书等相关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内容审查及书稿查重。重复率超过20%的申报著作,取消其申报资格。

3、学校组织专家对审查通过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束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请校学术委员会审定。校学术委员会审定后报校务办公会研究确定,并以正式公文发布实施。

4、申请者如有合同造假和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申请人三年内不得申请学术专著出版基金资助。

六、申报时间

材料报送日期:2025年6月15日,各学院初审后统一报送材料至科研处(A1-1018),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处

2025年5月13日

(初审/贲靓 复审/魏征 终审/杨果)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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