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是负责学校学科建设、科研事业发展等工作的机构。
1.负责学科建设和科研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科研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3.负责重点学科、科研平台建设的管理和服务;
4.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中期检查、验收结项等管理和服务;
5.负责科研成果的申报、登记、审查、评价、奖励和宣传推广;
6.负责校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
7.负责科研学术活动的组织和协调;
8.负责专利等知识产权成果的申报与管理;
9.负责科研信息统计和科研档案管理;
10.上级管理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