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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工程学院关于教职工申请攻读定向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0-16   浏览:

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

围绕新乡工程学院关于《教职工攻读定向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为做好我校教师博士定向培养的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攻读定向博士学位研究生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校敬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治学严谨,无师德师风失范行为。

(二)符合学校人才培养计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要求。

(三)报考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教学工作或所在岗位类型一致或相近。

(四)对于攻读定向博士学位研究生的人员,须来校工作满1年,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五)在校期间积极完成学校及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未存在态度消极或工作推诿的情况,年度考核结果未出现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二、申报名额

各学院报送名额为5-8人,学校择优推荐2-3人/学院;

各行政部门报送名额为2-3人,学校择优推荐1-2人/行政部门。

三、申报时间

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6日

四、申报流程

1.提交相关资料(报名表、审批表、英语水平证明(若有)、本科及研究生期间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2.参加语言测试,等待测试结果通知;

3.申请通过后缴纳培训课程费用等;

4.进行课程培训。

五、申报方式

请各位老师将《新乡工程学院教师博士定向培养报名表》,《新乡工程学院教职工攻读定向博士学位研究生审批表》(复印件)以及报名相关资料,于2023年10月26日下午17:00点前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位于图书馆1018)。

联系人: 彭园园

联系电话:0373-6330135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