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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六届“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06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落实河南省教育厅有关学生资助工作的精神,引导广大学生树立诚实守信、知恩感恩、自立自强的人生态度,进一步推动学院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第六届“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挖掘和宣传我院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并以此为契机,教育、引导更多的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弘扬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民族精神,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促进学院学生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活动组织

学生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评选要求

1.评选对象:2013—2015级在校学生,一般应为在校期间曾获得资助或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学生。(受资助类别:曾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生活补贴、服兵役/退役士兵学费补偿等)

2.评选条件:家庭经济困难,诚实守信、知恩感恩、自立自强、生活简朴、意志坚定、不怕挫折、热爱生活、乐观向上、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3.评选名额:各系2013—2015级学生500人以上可推荐2-3名候选人,500人以下可推荐1-2名候选人。

4.往届“诚信自强之星”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四、评选活动安排

1.4月18日—4月29日为各系初评阶段。各系要制定初评的具体组织方案,4月29日前将组织方案以及候选人申报材料报送至学生部王永刚(电子版发至xkxyxsgz#163.com)(发送邮件时将#改为@)

2.4月30日—5月10日为学院综合评定阶段。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系所推荐的候选人个人事迹和网上投票的结果评定“诚信自强之星”。

3.符合条件的同学可自愿申请,各系要认真组织初评,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真实可靠、事迹突出、具有典型性。

4.各系要以开展此次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诚实守信、知恩感恩、自立自强”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典型人物的事迹,形成人人讲诚信的校园氛围。

五、报送材料要求

1.材料报送:候选人材料按照登记表(见附件)、事迹材料、其他支撑材料(入学以来获得院级以上荣誉复印件)的顺序进行排版,一人一册。纸质版交至学生部王永刚,电子版发至xkxyxsgz@163.com邮箱,邮件标题统一为:“系别+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材料(材料提交时需附电子版生活照片一张)。

2.候选人登记表填写要求:仿宋_GB2312小四号字体;个人目标理想切合实际;事迹简介应包含个人姓名、专业班级、现/曾担任职务、个人主要事迹概括等,字数350字以内;事迹简介应认真总结、高度凝练。

3.事迹材料要求:宋体小四号字体,1.5倍行距;事迹材料简明扼要,以第三人称格式撰写,字数限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挫折、勇于拼搏进取的感人故事、大学期间取得的成绩、个人的成才展望等。

六、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立大学生“诚信自强之星”10名,最佳人气奖若干名,学院将颁发证书并进行奖励。

附件:“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报送登记表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