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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求职怎样防止被骗

发布日期:2017-05-25    作者:     来源:     点击:

应届毕业生初入社会,虽然已是成年人,但面对第一份工作及劳动合同等款项,难免还是会迷茫。

告诫广大应届生,在找工作时一定要对钱十分敏感,正经招人的公司不会让你叫任何费用比如“中介费”、“培训费”、“资料费”、“服务费”等的;身份证等重要证件要时刻放在自己手里,不能谁要谁给;遇到高报酬、条件待遇十分优厚的工作时,也请谨慎前往,时刻记得,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一定要谨防人身财产受控、受损。

同时还应小心遇到“只试用、不录用”的情况,一些用人单位在业务特别繁忙时会大量招聘低成本又听话好用的应届毕业生,等使用期一过,就以各种理由解聘,因此提醒大家,入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劳动合同,尤其是工作内容及劳动期限、考核标准等方面的细节。

1、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除了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空白(留白)的劳动合同无效;无雇佣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须一式两份,一份由单位留档用,一份供个人保存。

2、关于试用期时长

试用期长短,一定要看看是否同劳动合同期限相匹配。

如果在试用期内被调整工作岗位,之前已消耗的试用期不用重新来过,是需要继续履行剩余试用期即可。

如果因为调换部门,双方协商依法变更试用期长短,之前已经履行的部分试用期也不需要重新计算,只要按照新的试用期长短履行剩余试用期即可。

3、关于试用期工资和福利

4、关于五险一金

5、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组成部分的收入

①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即加班工资;

②中、夜班津贴和各种岗位津贴;

③法律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

④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等。

应届生对于第一份工作总是充满了各种不确定性,但只要我们有勇气、有耐心去做,就一定能够走过这关键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