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120206          标准学制:四年
   
   
 
一、培养目标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管理、经济、法律和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具备人文精神、科学素养和诚信品质,能够在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组织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管理学、经济学基础理论,学习人力资源管理基础知识,接受人力资源管理方法与技能的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及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及领导的基本能力;
   
 
4.熟悉与人力资源管理有关的方针、政策及法规;
   
 
5.了解本学科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7.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资料,并有一定的笔译和听、说、写的能力;
   
 
8.掌握计算机科学的基本技能,能熟练地应用计算机办公自动化技术;
  
 
9.熟悉教育法规,了解职业教育规律,掌握并能够初步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理论和现代教育技术,具有计算机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三、授予学位 
    
 
管理学学士 
   
 
四、主干学科 
    
 
工商管理  法学  公共管理
  
 
五、主要课程
   
 
   管理学原理、统计学、会计学原理、经济法、人力资源管理、组织行为学、工作分析、劳动关系、员工招聘、人员培训与开发、人员素质测评、劳动经济学、薪酬管理、绩效管理。
  
 
六、各类课程比例、学分学时分配、毕业最低学分要求
   
 
 
 
  
   
   |   四平台课程学分/学时
         |  
     课程教学(含课内实践)
         |  
     实践环节
         |  
     毕业要求
         | 
  
 
   
   |   必修课
         |  
     选修课
         | 
  
 
   
   |   类别
        |  
     学分/学时
        |  
     学分
        |  
     比例
        |  
     学分
        |  
     比例
        | 
  
 
   
   |   通识教育
        |  
     36.5/664
        |  
     36.5
        |  
     21.3%
        |  
     
        |  
     
        |  
     1.课内实践学时:205/213
        2.独立实践环节32周,29.5学分
        |  
     毕业生需修满171学分
        | 
  
 
   
   |   学科教育
        |  
     38/624
        |  
     38
        |  
     22.2%
        |  
     
        |  
     
        | 
  
 
   
   |   专业教育
        |  
     61/976
        |  
     50
        |  
     29.2%
        |  
     11
        |  
     6.4%
        | 
  
 
   
   |   拓展教育
        |  
     6/96
        |  
     
        |  
     
        |  
     6
        |  
     3.5%
        | 
  
 
   
   |   合计
        |  
     141.5/2360
        |  
     124.5
        |  
     72.7%
        |  
     17
        |  
     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