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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以老带新”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2-06-20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提高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打造具有师德高尚和较高教学技能的师资队伍,充分发挥老教师在培养青年教师工作中的传帮带作用,推进“以老带新”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培养对象与培养期限

1.“以老带新”的培养对象为高等学校工作时间不满5年的青年教师。

2.“以老带新”的培养期限为三年。

二、指导教师资格及选派

指导教师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指导教师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的科研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同行公认度高。

2.具备高校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务或者在学院及其以上教学技能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教师。

3.与被指导教师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4.教育教学水平高,教学质量年终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良好。

指导教师由学系推荐,学部研究通过报学校备案。

三、指导教师职责

1.根据新教师所学专业、学科方向和实际教学水平,与青年教师共同制定培养计划,提出培养目标。培养计划一式四份,系部审定合格后签章提交学部备案,教学单位和指导教师各执一份。

2.指导新教师熟悉并掌握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各环节的标准和规范,传授教学技能和技巧,引导青年教师尽快实现角色转换。

3.对青年教师进行教案撰写、作业批改、试卷出题规范及批改等工作指导,并做好指导审查记录和评价意见。

4.每学年听新教师讲课不少于8课时,并做好听课记录,及时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反馈给新教师。

5.指导教师可以通过教学研讨等形式,及时发现青年教师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努力方向。

6.指导青年教师开展科研工作,帮助新教师确定研究方向,熟悉科研申报程序和研究方法,吸纳新教师参加课题或项目研究工作“以老带新”期间指导青年教师在cn以上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

7.关心青年教师的思想、工作及生活,及时了解新教师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引导青年教师形成积极向上、严谨治学、教书育人的良好风尚。

四、青年教师的任务

1.根据指导教师制定的具体培养计划和培养目标,制定本人的具体工作计划。

2.按照高校教师教学规范的要求,熟练掌握备课、讲课、辅导、答疑等课堂教学环节和实验、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技能和教学方法。

3.学习指导教师的优良教风和教学经验,每学年听指导教师上课不少于8课时,并做好详细的听课记录。

4.做好教学研究工作,在“以老带新”期间应结合教学实践发表1篇教学研究论文。

5.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积极开展科研工作,积极申报省市级及以上课题,撰写1篇以上学术论文。

五、考核及待遇

1.各教学单位负责为青年教师确定指导教师,负责“以老带新”工作的日常管理,指导、督促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完成培养计划。

2.培养中期由学系对指导教师培养情况进行检查,对青年教师的授课水平进行考核。

3.培养期满学部组织相关人员对青年教师 “以老带新”培养工作进行考核。指导教师、青年教师应提供“以老带新”培养工作记录表、培养计划、培养目标、听课记录、参加课题或项目、发表论文等相关材料。

4.“以老带新”工作情况记入指导教师的业务档案,作为年度考核及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依据。

5.学校不定期召开“以老带新”工作经验交流会,对成绩显著的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本办法由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