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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研年报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点击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25-11-03 15:15:22 编辑:

全校单位

为完成上级部门对我校科研年报的统计审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科研成果的动态管理,提高学校年度科研统计工作效率。即日起对我校2025年科研成果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依法统计,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统计表填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项数据必须真实、客观、可靠,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误报。

统计时间范围: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科研年报统计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材料。

2.报表填报及纸质材料要求:

(1)论文类:凡在各类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请如实填报论文题目、期刊名称、期刊刊号等必填信息;本年度能出刊但目前未出刊的论文需提交收录通知及电子版正文;检索论文另请上传检索及影响因子证明。学术期刊论文均需提供检索页。

(2)著作、教材、教参类:需提交封面、前言(或后记)、版权页、目录、封底的复印件,若前言(或后记)中未标明个人承担章节,由出版社出具的承担章节(或字数)的证明。

(3)科研项目:2025年新立项的各类纵向、横向项目负责人请如实填报项目名称、研究期限、课题组成员等相关信息及2025成果鉴定(结项)情况。

(4)成果、专利、软著等其他知识产权:均需提供原件。

(5)所有带我校学生参与的项目、成果等,均需提供各学生姓名、学号、学院、专业、班级等信息。

(6)填写各表单前先行查看各表单下方的填报说明,做到应填尽填。

统计结果将作为年度科研成果奖励资助、教师科研考核依据,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3.报送材料要求:

(1)每项材料均需提供支撑材料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其中一份留存在各单位),支撑材料审核完毕后退还。

(2)报送单位将纸质材料与相应的电子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科研处(A1-1018)。注:纸质统计表需由所在学院院长审核签字,支撑材料排序需与汇总表顺序一致。

4.本次统计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16日,请各学院科研管理人员务必按时做好前期审核工作。

统计期间,如需咨询有关情况可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贲靓 魏征

联系电话:0373-6330026

科研处

2025年11月3日

(初审/贲靓 复审/魏征 终审/杨果)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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