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学院科研成果的动态管理,提高学院年度科研统计工作效率,即日起对学院2021年科研成果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统计时间范围:2021年1月至12月。
2. 报表填报及纸质材料要求:
(1)论文类:凡在各类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请如实填报论文题目、期刊名称、期刊刊号等必填信息;本年度能出刊但目前未出刊的论文需提交收录通知及电子版正文;检索论文另请上传检索及影响因子证明。
(2)著作、教材、教参类:需提交封面、前言(或后记)、版权页、目录、封底的复印件,若前言(或后记)中未标明个人承担章节,由出版社出具的承担章节(或字数)的证明。
(3)科研项目:2021年新立项或结题的各类纵向、横向项目负责人请如实填报项目名称、研究期限、课题组成员等相关信息。
(4)成果专利:成果及专利需提供原件。
统计结果将作为年度科研成果奖励、教师科研考核依据,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3.报送材料要求:
(1)每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其中一份留存在各单位),其中学术期刊论文需提供检索页。
(2)报送单位将纸质文本与相应的电子文本汇总编序后统一报送至B3-109办公室。
4.本次统计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7日,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务必按时做好前期审核工作。
统计期间,如需咨询有关情况可与科研与外事管理科联系。
科研与外事管理科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