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全院各单位:
近期,中共河南科技学院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领导干部和中共党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党办字〔2015〕10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我院在职科级干部及教职工党员在填写事前报告和事后报告表时,按照附件4、5填写。纪检监察室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