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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纪检监察室     发布时间:2024-04-30   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五一”节日将至,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和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增强广大师生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现就加强“五一”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增强廉洁意识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牢记“三个务必”,以“三严三实”严格要求自己,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带头厉行节约、绿色消费、文明过节,带头崇廉拒腐,营造节俭文明、健康廉洁的节日氛围。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增强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廉洁从学的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倡导文明的尊师重教理念,传承尚俭倡廉的优良传统,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强化纪律作风,扛稳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廉洁文化建设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大力弘扬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强化责任担当,把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摆上重要日程,以“节点”为“考点”,严明纪律要求,认真查找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多种形式早打招呼、及时提醒,抓早抓小,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打好廉洁“预防针”。

三、严守纪律规定筑牢廉洁防线

全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禁止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禁组织或参加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日礼品;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利用节假日进行“有偿家教”,开设辅导班;严禁收受学生家长以任何名义赠送的礼品礼金;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严禁餐饮浪费行为,远离挥霍浪费和奢侈享乐之风;严禁酒驾醉驾,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平安出行,安全过节

加强纪律检查,严格监督执纪

学校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搞“四风”的,既要查处本人,又要追究领导责任;认真受理各种举报信访,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浓浓节日情,殷殷寄廉语。望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员工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过一个风清气正、廉洁自律的节日。



监督举报电话:0373-6330018

监督举报邮箱:xgjjjcs@163.com


附件:

1.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

2. 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共新乡工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0430日      


附件【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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