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模范作用,进一步推动我系学生工作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学院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17年度团学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学习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先进团支部、模范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二、评选比例及名额
各年级辅导员将名额下发到各年级。
三、评选条件
1.优良学风班
全班学生思想进步,工作积极,政治素质高;全年没有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全年课程成绩优良,没有不及格现象;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成绩显著。
2.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
全体成员履行职责,团结协作,勤奋工作,群众威信高;学习努力,集体成绩在年级名列前茅;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全年无违纪现象;集体活动丰富多彩,在院、系的各项活动中成绩突出。
3.学习标兵
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两学期德育评定为优秀;一年内获得两次一等奖学金;全年无无故拖欠学费现象。
4.优秀学生干部、模范团干部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没有不及格现象;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群众基础好;全年无违纪、无无故拖欠学费现象。
5.三好学生、优秀团员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模范遵守校规校纪,一年内德育评定至少有一次为优秀;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秀,一年内至少获得一次二等以上奖学金;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全年无违纪、无无故拖欠学费现象。
四、评选要求
1.评选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好评选工作。我系会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2.评选出的学生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按照汇总表格式汇总。4月4日前将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学习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先进团支部、模范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材料交至生化系办公室507(南),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名额直接取消。
3.认真核对汇总表名单,避免出现错字、别字、同音字等问题。
4.严格按原始表格格式填写,不得随意变更表格大小和格式。
附件1: 五四表彰表格填写要求
附件2:团学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汇总表
附件3:团学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
附件4:团学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