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目的
为推动我系“诚信自强之星”活动进一步开展,深入挖掘和宣传我系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并以此为契机,教育、引导更多的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弘扬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民族精神,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树立诚实守信、知恩感恩、自立自强的人生态度,进一步推动系里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二、活动组织
城市规划系
三、评选要求
1.评选对象:
2014-2016级在校学生
2.评选条件:
1)一般应为在校期间曾获得资助(受资助类别:曾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生活补贴、服兵役/退役士兵学费补偿等)或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的学生。
2)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具有良好的品德。
3)遵守校规校纪,无不良记录。
4)往届“诚信自强之星”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3.评选名额:
每班推荐1—2人参与系里初选。
4.评选时间安排:
1)4月24日—5月5日为班级初评阶段。各班在5月5日之前报送1-2位班级竞选的同学参与系里初选。
2)5月5日-5月10日为系初评阶段,将根据各班所推荐的候选人个人事迹材料及演讲情况评出2名系级“诚信自强之星”,并报至院里。
四、活动流程
1.活动宣传:
通过微信平台、校内外网站等方式介绍“诚实守信、知恩感恩、自立自强”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典型人物的事迹,形成人人讲诚信的校园氛围。
2.班级竞选:
1)班级学生自主报名到各班班长处。
2)选手通过自我介绍(内容包括家庭情况、学习情况、参加校、社会活动情况以及获得奖励情况)时间3-5分钟。
3)选手进行演讲或朗诵(主题为自强自立)时间为10分钟左右。
4)班级成员不记名投票。
3.系里初选:
1)将班级推荐的竞选人员名单在微信平台公示。
2)进行初选,由系里老师做嘉宾兼评委,请去年系里的“诚信自强之星”的同学做嘉宾兼评委。
3)参加初选的同学进行10分钟的介绍和演讲。
4)评委打分,成绩前两名者即为系里“诚信自强之星”。
5)初选结束后,由系新媒体部负责在微信平台公示及院内外网页上宣传,并介绍自强之星的先进事迹,发挥榜样示范作用,促进同学们对自强之星更加深刻的认识,更好的发扬自强自立的精神。
五、评分细则
1.自强事迹(30%)
2.学习情况(20%)
3.参加校内外活动情况(20%)
4.自我介绍和演讲(30%)
5.得分排名前两名者进入院级综合评定
六、活动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的事迹必须真实,不得造假。
2.评委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