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安心学习的生活保障,根据《学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院发字[2022]15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和临时困难补助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凡取得我校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生活补助申请条件
1.品学兼优、生活俭朴、没有高消费行为的困难学生。
2.中央下发的特殊困难学生,可优先享受此补助,如有特殊情况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二)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条件
1.2025年学生突患重病或遭遇意外事故,医药费用较高,家庭承担困难的;
2.2025年学生父母突患重病或突遭变故,学生经济来源和学业受到较大影响的;
3.其他需要给予补助的情形。
三、补助标准及名额
生活补助原则上每人按300元标准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单次救助额度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1000元、2000元和4000元。
四、资格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资格或不予补助:
在申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及学校规章制度者;
(三)在生活中有高消费行为,铺张浪费情况较为明显;
(四)学习态度不端正、不思进取;
(五)拖欠学费和其他应缴费用;
(六)其它违规使用补助的情况。
五、申请及审批程序
(一)个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补助申请审批表,临时困难补助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各学院按照分配名额组织评审,确定拟资助对象并在学院网站公示3日,有关材料于5月14日前报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三)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再次审核,集中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六、工作要求
(一)临时困难补助名额及标准根据各学院推荐学生实际情况,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资助档次。
(二)各学院要全面摸排、及时了解家庭经济情况,依照条件,严格程序,确保此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各单位要加强资助政策宣传,及时从心理疏导、情感关怀、经济资助等多方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全方位的关爱帮扶,切实做好资助育人工作。
(转载自/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初审/常宇欣 复审/葛亚男 终审/牛立元)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