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中毒方式
呼吸道吸入是化学药品进入体内的最重要的途径,如各种气体、溶剂的蒸气、烟雾和粉尘等经人的呼吸道进入肺部,被肺泡表面所吸收,随血液循环引起中毒。
皮肤、黏膜吸收也可使一些能溶于水或脂肪的化学药品经皮肤吸收,再由血液运输到各器官,引起中毒,这是高沸点化合物入侵的主要途径,所以,皮肤上有伤口时,绝不能操作剧毒药品。
化学品中毒的危害有哪些
化学药品中毒会损伤全身器官,如腐蚀性药物会使皮肤、黏膜、眼睛、气管、肺受严重损伤;许多药物如汞、铅、芳香族有机物会使肝脏受到严重的损害;有些药物会积累在某一器官,造成器官损坏。化学药品对人体的危害主要表现为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
1. 急性中毒
急性中毒是指短时间内受到大剂量的有毒物质的侵蚀而对身体造成损害。
窒息
窒息是指人体的呼吸过程由于某种原因受阻或异常,所产生的全身各器官组织缺氧而引起的组织细胞功能紊乱和形态结构损伤的病理状态。
麻醉作用
由于接触高浓度的某些化学药品导致中枢神经抑制而引起头昏,头晕,头痛或昏迷的症状。
全身中毒
全身中毒是化学药品直接破坏肌体组织而引起。
过敏和刺激作用
重复接触某一化学药品引起过敏,化学药品对皮肤、眼睛及呼吸系统刺激后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炎症。
2. 慢性中毒
慢性中毒
慢性中毒是指毒物在不引起急性中毒的剂量条件下,长期反复进入机体而出现的中毒状态或疾病状态,这种伤害通常是难以治愈的。
致癌作用
致癌性指慢性毒性导致癌症,如砷、石棉、氯甲醚可导致肺癌;苯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氯乙烯单体引起肝癌。
诱变和畸形作用
诱变和畸形作用指慢性毒性能够改变细胞基因,威胁正在发育的胎儿,后代的基因会受到损害,使胎儿变成畸形。
具体器官中毒
慢性毒性能够损坏具体器官,如石英晶体、石棉能引起尘肺。
不同途径中毒者的救治
化学药品可以通过呼吸道、皮肤或其他途径对人体造成伤害,引起中毒。那么,不同途径的中毒者要如何进行救治呢?
1. 经呼吸道吸入中毒者
首先保持呼吸道畅通,并立即转移至室外,向上风向转移,解开衣领和裤带,呼吸新鲜空气并注意保暖;对休克者应施以人工呼吸,但不要用口对口法,立即送医院急救。
2. 经皮肤吸收中毒者
应迅速脱去污染的衣服、鞋袜等,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15~30min,也可用微温水,禁用热水;头面部受污染时,要注意眼睛的冲洗。
3. 误服吞咽中毒者
催吐
适用于神志清醒合作者,禁用于吞强酸、强碱等腐蚀品及汽油、煤油等有机溶剂者。
洗胃
是治疗常规,有催吐禁忌者慎用。
清泻
可通过口服或胃管送入大剂量的泻药,如硫酸镁、硫酸钠等而进行清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