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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
发布人:王莹     发布时间:2020-05-12   浏览次数:

任何一个时代,治国安邦都是一个国家稳定发展的首要课题,是一个民族孜孜不倦的美好追求,是一个政权得以稳固的重要保证。中国历来重视治国安邦,追求天下大治,希望通过有效的、适合当时时代环境的国家治理来达到“苍生乐至和”的目的,实现长治久安。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说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时,引用的中国古代理学家吕祖谦的《东莱博议》中的一句话所说:“天下之势不盛则衰,天下之治不进则退。”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以极强的历史责任感,积极投身于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伟大实践中,由此开启了探索“中国之治”的光辉新历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可以说,一部党史,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部“中国之治”的探索史。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之治”处在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之中。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在社会治理方面进行了长期实践,积攒了丰富经验。尤其是在中央苏区时期、延安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堪称典范,为赢得政权和巩固政权奠定了社会基础。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共产党以极大的政治勇气和政治智慧,在综合把握国际国内形势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探索出来的科学制度体系,集中体现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之治”的不断发展完善。总体来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之治”新境界的不断开辟,可以从以下三个阶段去考察。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创立和完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国之治”的探索

1978年,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中国改革开放的大幕正式拉开。伴随着这个新的历史阶段的到来,中国的社会治理也迎来了一个新起点。邓小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开创者,在总结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首先开辟了“中国之治”的新境界。邓小平充分认识到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同时强调制度探索的长期性。他明确指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需要我们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决不能掉以轻心。他预见:“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这一阶段“中国之治”的探索主要有: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市场机制逐渐打破计划经济的单一模式,经过持续探索,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了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在推进人民当家作主方面,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1982年宪法规定在县以上人大设立常委会,直选人大代表的范围扩大到县一级;2007年党的十七大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起,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在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方面,加强和完善了党的民主集中制。1980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一部比较全面系统的党内法规,强调坚持集体领导,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方面,依法治国逐渐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和政治文明的重要理念。1997年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确定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2002年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和深化:新时代“中国之治”的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向了新时代。新时代必有新气象。这一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发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正风反腐、乡村振兴等,夯实了社会基础,加强了社会治理。尤其是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次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充分说明,加强社会治理,推进“中国之治”,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保障。这个阶段“中国之治”的发展,强调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实现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整体跃升。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方面,明确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和最大制度优势,进一步健全了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完善了向党中央的请示报告制度等。这一时期,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推进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这些改革既是“强筋壮骨”,又是“脱胎换骨”,进一步加强了党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在人民民主方面,明确提出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制定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大力推动各种形式的协商民主,有力保障了人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方面,明确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健全国家监察制度,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重拳出击、铁腕反腐,反腐败斗争取得巨大成就,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在健全法律体系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完善。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7年党的十九大以后,进一步加快了生态环境、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的立法。

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里程碑与新起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

2019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中国制度文明史甚至世界制度文明史上的一件大事,既是“中国之治”的里程碑,也是“中国之治”的新起点。全会全面总结了党和人民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中关于治国理政的伟大实践,在此基础上自信地向世界宣布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十三个显著优势。这些优势,涉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全面依法治国、全国一盘棋等等,是对新中国成立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之治”的重大成就和宝贵经验的集中梳理和庄严宣示。这些制度优势,是我们坚定“四个自信”的依据和继续发展进步的保证。全会公布了“中国之治”的总体目标,列出了“中国之治”三步走的时间表。敢于列出具体的时间表,是敢于接受监督的表现,也是自信和决心的体现。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二〇三五年、新中国成立一百年,这是我们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时间节点,也是“中国之治”新境界不断开辟的重要时间节点。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既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指标,也是重要支撑。全会明确阐述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并强调加强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领导。这些制度是全方位、多领域的,涵盖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法治体系、行政体制、基本经济制度、先进文化制度、民生保障制度、社会治理制度等等。对这些制度的坚持和完善,是下一步我们党推进“中国之治”的重点方向。

   来源:党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