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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工程学院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06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月活动暨深化消防宣传进校园的工作方案》(教办安全〔2022〕13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广大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切实加强学校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结合学校实际,现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和全媒体的融合应用,集中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持续深化消防宣传教育,严格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整改治理,不断提升广大师生火灾防控整体水平,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切实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时间

2022年5月6日—2022年5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以“防范火灾风险,守护美好校园”为主题,加强针对性警示宣传教育,全面普及消防安全常识,不断提升广大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防控能力。

(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度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豫消〔2022〕27号)文件要求,扎实开展各项教育活动。要利用校园宣传栏、校报校刊、黑板报、网站设置消防宣传专栏。集中开展“三个一”(观看一次火灾警示片;举办一次“5.12”防灾减灾日万人签名活动;开展一次用火用电安全教育和住宿场所疏散逃生演练)活动,确保广大师生员工懂防范、能逃生、会自救。

(责任单位:宣传部、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团委、各学院)

(二)加强学生公寓用电管理

严查学生违章用电现象,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私拉乱扯电线,严禁使用酒精炉、热得快、充电宝、吹风机、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对于个人使用的各种用电器具做到人走断电,及时清除用电设备周围的易燃物品,及时清理学生公寓阳台及安全通道内堆放的杂物,开展一次宿舍大清查活动。

(责任单位: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团委、各学院)

(三)加强办公场所用电管理

认真排查办公场所用电设备和线路,及时清除办公场所用电设备周围的易燃物品,严格做到人走断电和“四关”(关灯、关电脑、关空调、关门)习惯,禁止在办公场所使用大功率电器。

(责任单位:校内各单位)

(四)加强公共部位用电检查

对全校所有建筑室内外电气设备、公共用电线路及线路周边进行安全排查,加强电气设备维护保养,对损坏的线路、插座、开关等相关设施进行及时维修和更换。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五)加强消防设施管理

要对学校消防设施设备、消防标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标识明确;及时清理消防通道周围的物品,严禁任何人员以任何理由阻塞、占用消防通道;严禁任何单位私自改变消防装置;单位内部进行室内装修、改造使用电气焊、明火作业的,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报消防安全部门备案;未经消防安全部门检查验收的建筑物,禁止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各相关单位)

(六)加强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火灾防范

要加强对实验室、图书馆、机房、配电室、医务室、各商铺、餐厅等重要部位的隐患排查和管理,严禁在公共场所吸烟,重点部位要有人值守,确保各安全通道及出口畅通。

(责任单位:教务处、科研与信息中心、后勤管理处、各相关单位)

(七)加强公共部位消防安全检查

坚持值班巡逻制度,加强校内公共部位消防检查,及时清除校内公共部位的垃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内私自点燃废旧物品和垃圾,加强隐患整改力度。要加大对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对工作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上报,认真解决,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把火灾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全校各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夏季是火灾的高发期,各单位要把防火工作作为本单位安全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各单位应成立火灾警示宣传月和夏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单位安全工作特点,制定工作方案,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强机制、定措施、查隐患、抓落实,在师生中全面开展火灾警示宣传和消防检查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消防管理工作,严格火灾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要按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整改期限落实、应急预案落实”五落实的原则,认真进行整治。各单位主要领导是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火灾防控工作负总责。对本次活动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或不整改造成火灾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畅通信息,及时上报

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内部火灾隐患的自查、排查和整治工作,并认真分析检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做好信息的收集工作,要加强对活动图片、声像、文字等资料的收集整理,认真总结,及时准确上报,各单位分别于5月8日前将警示宣传月工作方案和5月30日前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台账由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纸质版报保卫部存档。

联系人:梅文涛 翟斌鹏 栗克武

联系电话:0373-6330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