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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工程学院关于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2-11-2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新乡工程学院

关于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工作的

为做好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8〕80号)要求,结合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学校编制了2021-2022学年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本报告同时在新乡工程学院信息公开网站(https://www.xxgc.edu.cn/)对社会发布。具体报告内容如下:

一、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2021-2022学年,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按照教育部、教育厅全面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落实《清单》要求,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2021-2022学年,学校持续加强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有力保障了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获取学校信息的基本权利,主要取得以下进展:

(一)制度体制建设情况

学校在坚持实施校务信息公开基础上,严格按照《办法》和《清单》的有关要求,有序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2021-2022学年,学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院发字2020132),校内各部门和各教学院(部)按照《实施办法》所附公开事项清单,在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的前提下,及时向社会、校内师生公开具体事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与依法治校工作相互联动、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学校的民主管理和依法治校进程。

(二)推动清单落实情况

教育部2014年7月发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后,我校将《清单》所列10大类50条事项进行细化,作为学校的信息公开具体事项(每条事项相应的内容和链接具体见附件),使社会公众能够更直接和准确地查询到所需信息。党政办公室及时督促协调校内有关职能部门,在各自网站上补充和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并公布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三)开展宣教培训和考核评议情况

为建设高素质、高水平、高效率和职业化的行政管理队伍,增强信息工作人员对工作的认识,学校在本学年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有关业务工作能力的培训。在培训工作中,强调部门要严格落实教育部要求的信息公开“清单50条”内容,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明确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及有关保密审查流程。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官方微信、校内公开栏等实时发布信息情况

本学年,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实时向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发布信息,定期更新公布学校师生员工基本数据、关键办学指标、人才培养、师资队伍以及科学研究等统计数据,全面呈现学校总体发展面貌。在学校网站上全学年发布新闻报道、学术预告、重要通知等各类信息,并根据学校阶段重点工作发布相关专题内容。学校通过官方微信、等方式公开信息情况。此外,在校内行政办公楼放置校务公开栏,及时公布校内干部任命公示、教师资格评审、人才引进评审、先进教职工表彰等事项。

(二)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

2021-2022学年,学校继续深入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切实执行教育部有关本专科生招生录取的“十公开”制度,全面、准确、完整、规范地做好信息发布与公示,对录取程序、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自主招生录取相关信息等要求主动公开的坚决做到及时公开,有效确保招生信息的公开、招生过程的透明和招生结果的公示。

一是进一步规范招生录取信息查询和咨询服务工作。学校制定了《2022年普通高招录取招生章程》,对学校概况、组织机构、录取规则、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作了明确说明,并及时在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向社会公开公布。同时通过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学校招生信息网、学校微信平台等媒体及时发布招生章程等考生应知、须知的招生录取政策,并提供历年招生计划、历年录取分数以及学校概况等信息查询。录取期间开通招生咨询热线电话,方便和受理考生咨询。为及时公布录取结果,第一时间打印和邮寄录取通知书,第一时间受理、解决考生和家长提出的招生录取问题。关于分批次录取分数和录取结果,及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招生工作结束后,及时公布分专业录取分数线和录取人数等信息,为考生报考查询提供信息。

二是公开纪检监察沟通渠道。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开通招生纪检监察部门的办公电话和电子邮箱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与投诉,保障举报投诉渠道畅通。整个录取过程,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通过网络和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切实维护考生切身利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一年来,没有发生任何因为招生录取而被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投诉事件。

三是开展新生入校后新生资格复查工作。共复查本科和专升本新生总数3778人。复查结束后及时形成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报告”,并通过召开会议形式通报了新生资格复查结果,做到及时受理举报、调查和处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要求,及时为3778人在教育部学信网注册了学籍,供学生上网查询,查询率为100%。同时我校通过设立的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随时接受考生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种申诉,既保障学校自主处分权的行使,又最大限度地保障考生依法申诉的权利。2021-2022学年未接到与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相关的社会举报或调查。

(三)学校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通过财务处网站“校内规章”专栏公开校内财务规章制度。学校年度预决算提交校务办公会审议,董事会审核批准后以红头文件形式向全校公开。学校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收费窗口、校内醒目位置、学校网站、招生简章和入学通知书中依法依规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等内容。收费公开透明,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四)人事招聘和干部任免信息

根据河南省教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在原有招聘办法的基础上修订了《新乡工程学院人才招聘办法(试行)》、《新乡工程学院高级职称人员全职聘用及聘用办法(试行)》、《新乡工程学院选拔优秀毕业生留校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为进一步规范人才引进相关工作,分别通过计划拟定、公告发布、资格审查、专业论证、综合考核、确定拟通过人员、体检、公示、审批录用等程序进行,对于审核通过人员和招聘结果及时通过校园网及时予以公布。此外,还通过省内外媒体和学校官网、微信等新媒体形式发布招聘公告,利用多种渠道广泛招揽优秀人选。招聘中对考核进行全程录像。严格执行招聘结果公示制度,对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校园网主页予以公示并上报学校校务办公会。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招聘全过程并设置有监督电话,切实做到了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干部任免方面:学校贯彻执行干部选任政策规定,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严肃纪律,有序开展工作,全程做到“五公开”,即程序公开、岗位公开、条件公开、资格审查结果公开、拟任人选公开,并按程序要求在校园网、校内进行公示,进一步落实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1-2022学年度学校未收到此类申请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随着我校信息公开工作逐渐深入,学校各部门、单位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明显增强,特别是在学校制定和建立一系列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之后,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对学校信息公开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也给予了较好的支持和评价。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21-2022学年度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2021学年度,我校充分利用传统媒介和新媒体相结合的立体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路径、新方法,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显著。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具体表现在:学校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等。

下一步,学校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教育与宣传力度,丰富公开载体和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探索并拓展信息公开新媒体渠道,逐步建立起以学校信息公开平台栏目为主、以视频号、抖音等新媒体为辅的较为系统、完善的信息公开体系。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新乡工程学院是教育部批准举办的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招生类型相对单一,招生范围为普通本科(含艺术类)、专升本和专科学生,招生范围不含特殊类型(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研究生、来华留学生等,不涉及研究生培养和中外合作办学情况。《清单》所列10大类50条事项具体落实情况公开链接详见附件。

特此报告。


附件:新乡工程学院落实《清单》事项公开链接



                                                2022年11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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