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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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严正声明

发布日期:2026-05-08    作者:     来源:     点击:

尊敬的学生家长:

招生入学事关广大家长学生切身利益,事关学校持续健康发展。为维护学生家长权益、维护学校品牌声誉,我校坚持实施“阳光招生”。现就今年招生工作严正声明如下:

一、我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规范程序、严管过程,坚决反对暗箱操作、违规掐尖、买卖学位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我校从未私自组织或与其他个人、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面试,也不会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任何社会培训机构以我校名义组织的各类招生、考试及收费行为均非我校行为,我校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三、我校不会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定位费”等,任何假借我校招生人员名义“招生”、收费或承诺“包录取、递补录取、包就业”等均属虚假宣传和违规承诺。请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虚假承诺。如发现招生诈骗行为,及时向当地公安或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举报,也可及时向我校招生就业处(0373-6330155)核实。因轻信他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校概不承担责任。

四、我校招生章程由主管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在新乡工程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xxgc.edu.cn/)、“新乡工程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微信小程序公开发布。请通过以上正规渠道获取准确、权威的招生信息,涉及我校招生工作安排,均以上级部门政策规定和我校公开发布的招生章程、招生简章为准,任何社会个人和培训机构擅自发布的涉及我校招生信息均非我校行为,广大家长切勿轻信。

五、如果您发现任何招生诈骗及违反廉洁纪律行为,请积极进行监督举报,可拨打新乡工程学院纪检监察室(0373-6330018)反映,也可向属地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新乡工程学院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