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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期末图书借阅期限及假期还书规则的提醒通知
    发布人:图书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26-06-24   浏览次数:

    各位读者:

    期末临近,图书借阅量持续增加,为避免读者们产生图书逾期使用费、影响正常借阅使用,依据《新乡工程学院图书馆管理办法(试行)》(校发字〔2024〕209 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期末图书借还、假期顺延、逾期扣费、跨校区归还要求统一通知如下:

    一、图书借阅基础规则

    1.在校学生单人次可借阅图书上限为 12 册,单册图书常规借阅期限 30 天;图书到期前可办理 1 次续借,续借时长 30 天。

    2.报纸、期刊、工具书、样本书、古籍、校内出版物仅支持馆内阅览,不可外借。

    二、假期图书自动顺延规则

    1.若图书应还日期落在寒暑假假期内,系统将自动顺延至开学后一周,期间不计逾期使用费。

    2.图书借阅周期跨假期的,正常借阅时长连续计算,不额外延长借期。

    3.图书在放假前已产生逾期的,假期天数持续计入逾期时长,正常收取逾期使用费。

    三、逾期扣费标准

    图书超出规定归还期限,统一按照0.2 元 / 天 / 册标准计收逾期费用。 仅将图书放置书车、书架未在自助设备完成还书操作,借阅状态持续生效,逾期使用费正常累计。

    四、校区图书归还要求(重要)

    图书馆实行分校区对应归还规则,请勿跨校区归还图书,避免出现还书失败、借阅记录未结清等问题。请大家遵守:

    1.在南区图书馆借出的图书,仅可在南区图书馆自助机 / 人工台办理归还;

    2.在北区图书馆借出的图书,仅可在北区图书馆自助机 / 人工台办理归还。

    五、期末借阅办理提示

    1.请各位同学及时查看个人名下借阅图书到期时间,临近到期的图书,建议在放假前完成归还或自助办理续借,减少逾期风险。

    查询方式:

    ① 图书馆自助借还机-个人中心

    ② http://172.18.254.62:18080/web/index.html网页登录图书馆读者系统-读者中心

    2.图书逾期则无法自助续借,须前往人工服务台结清逾期费用后方可办理还书、续借业务。

    3.有更换校区的学生,需提前结清在之前校区全部图书借阅记录,无逾期、无未还图书,以避免影响在新校区的正常借阅。

    六、其他说明

    全体读者可通过南北两区图书馆自助设备完成借还、续借操作;若在借还操作、期限查询、费用结算方面存在疑问,可前往对应校区图书馆人工咨询台咨询。


    图书信息中心

    2026 年 6 月24日

    (初审/周艺迪 复审/周艺迪 终审/白新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