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图书馆不仅是全校师生阅览、学习的公共空间,也是消防重点单位。馆内藏书、桌椅、纸质文献等均属于易燃物品,同时馆内人员密集、疏散难度大,消防安全责任重大。为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营造整洁、安全、文明的阅览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及我校相关规章制度,严禁任何人员在图书馆馆内所有区域(包括阅览室、走廊、楼梯间、卫生间等)吸烟。
即日起,图书馆将加强巡查力度,对违反本通告在馆内吸烟的人员,发现一次取消3个月入馆权限并批评教育;发现两次及以上,取消6个月入馆权限并通报其所在学院及学校相关部门,并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若引发消防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维护文明、健康、安全的图书馆环境,需要全体师生共同努力。恳请大家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互相监督,携手共建舒适、安全的校园学习空间。
特此通告。
新乡工程学院图书信息中心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