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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乡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研年报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科研与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23-11-21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完成上级部门对我校科研年报的统计审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科研成果的动态管理,提高学校年度科研统计工作效率。即日起对我校2023年科研成果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依法统计,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统计表填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项数据必须真实、客观、可靠,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误报。

    统计时间范围: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科研年报统计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材料。

    2. 报表填报及纸质材料要求:

    1)论文类:凡在各类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请如实填报论文题目、期刊名称、期刊刊号等必填信息;本年度能出刊但目前未出刊的论文需提交收录通知及电子版正文;检索论文另请上传检索及影响因子证明。学术期刊论文均需提供检索页。

    2)著作、教材、教参类:需提交封面、前言(或后记)、版权页、目录、封底的复印件,若前言(或后记)中未标明个人承担章节,由出版社出具的承担章节(或字数)的证明

    3)科研项目:2023年新立项的各类纵向、横向项目负责人请如实填报项目名称、研究期限、课题组成员等相关信息。2023成果鉴定(结项)情况。

    4)成果及专利:获奖成果及专利需提供原件。

    统计结果将作为年度科研成果奖励资助、教师科研考核依据,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3.报送材料要求:

    1)每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其中一份留存在各单位)。

    2)报送单位将纸质文本与相应的电子文本汇总编序后统一报送至新图书馆楼1023办公室。注:纸质统计表需由所在学院院长审核签字。

    4 .本次统计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5日,请各学院科研管理人员务必按时做好前期审核工作。

    统计期间,如需咨询有关情况可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 贲靓  杨果  

    联系电话:0373-6330026

     

     

     

     

     

     

                                       科研处

    2023年11月20日

    (初审/贲靓 复审/杨果 终审/侯进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