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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1年度新乡工程学院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科研与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23-07-12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新乡工程学院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学决定开展2021年度新乡工程学院创新基金项目的结项工作。现将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课题范围

    2021年度我校立项的科研创新基金项目。

    二、成果要求

    1.创新基金项目形成的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属于学校,成果发表应注明“新乡工程学院科研创新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2.项目研究成果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结题:

    1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以上核心期刊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2篇以上知网、万方、维普收录论文;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1件以上国家专利授权。

    2主编或参编与本专业相关的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或译著。

    3完成高质量调研报告并被厅(市)级及以上政府采纳。

    4同方向研究课题获批省、厅、市级科研项目立项。

    以上成果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

    、课题报送要求

    1.各学院认真收集整理结项材料,填写结项汇总表,9月11日前报送至科研处(结项课题、结项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并附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

    2.各学院要注重对课题的审查,对项目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进行把关。

    3.课题组要严格严格执行新乡工程学院科研创新基金课题管理有关规定,课题组对课题原创性、真实性负责,严禁抄袭剽窃,直接引文不得超过20%。

     

     

     

    科研处

    2023年7月12日

    (初审/杨果 复审/杨果 终审/侯进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