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中心概况 > 科研与外事 > 政策法规 > 正文 政策法规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科研团队培育实施办法
    发布人:冀金泉     发布时间:2017-09-12   浏览次数:

    院发字〔2017〕68号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科研团队培育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挥优秀科研人才的团队效应和集聚效应,提升学院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学院决定实施“科研团队培育计划”。为确保培育计划的实施成效,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研团队是推进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的组织和平台,围绕创新性项目研究,重点开展基础性、应用性和高技术性的研究及推广工作。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三条 团队负责人应是学院科研第一线工作的在职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主持过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在某一学术领域围绕某一研究方向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同时应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

    第四条 团队应是研究方向一致,且长期合作形成的研究团体,团队成员人数建议5-10人,学科、年龄、学历和职称结构合理,整体实力强。所有成员间应有长期合作的基础,提倡学科交叉、专业多样和能力互补。团队负责人和成员只能申请和参加一个院级科研团队,团队成员必须是学院人员。

    第三章 申报与遴选

    第五条 科研团队实行负责人申报制。团队负责人应如实填写《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科研团队申请表》(见附件1)等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上报科研部,由科研部统一审核。

    第六条 科研团队的选拔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遴选,根据专家委员会的意见确定拟入选的科研团队,拟入选的团队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发文公布获资助的团队名单。

    第七条 科研团队在通过审批后,应按要求填写《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科研团队建设任务书》(见附件2)。

    第八条 科研团队的建设根据科研队伍建设需要由科研部提出申报计划并发布申报通知。

    第四章 建设与考核

    第九条 学院将设立科研团队资助专项基金,对科研团队给予资助和扶持。资助经费根据研究情况分年度拨付,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改善研究条件,从事探索性研究与试验,进行学术交流,发表论文,出版学术著作等。经费使用须经团队带头人签字,科研部审核登记,严格按学院财务制度执行。

    第十条 科研团队的建设周期一般为4年。

    第十一条 获资助科研团队所在单位应认真落实申请表所列的各项条件,支持并督促入选团队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团队所在单位应主动对团队的工作动态跟踪、了解,协助解决研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团队的成长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

    第十二条 科研团队实行带头人负责制,团队带头人对团队的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团队发展规划与内部管理细则,确保团队建设任务顺利实施。

    第十三条 科研团队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建设任务书须按年度执行。科研部在团队建设中期将组织专家采取现场考核或公开答辩方式对团队进行检查。合格的团队按计划拨付后续的经费,不合格的团队将对其停止拨款,并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达到建设目标的,学院将终止其建设计划。

    第十四条 科研团队建设期满后需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考核团队成员争取到的国家级项目、省部级及厅级项目;成果获奖情况;在国内外期刊发表论文及其被收录情况;形成有关知识产权情况;科技成果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等。

    第十五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团队,学院将继续滚动资助建设;考核结果合格的团队可以申请下一轮的科研团队;考核不合格的团队在2年内不得申报学院科研团队。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科研部负责解释。

    附件1: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科研团队申请表

    附件2: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科研团队建设任务书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