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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学工部     发布时间:2023-06-19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届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学〔2023206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组织参加届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1.学生工作品牌。

2.管理服务学生的工作人员。

申报名额

1.优秀学生工作品牌1项。

2.优秀学生工作者1名。

申报条件

)优秀学生工作品牌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培育的学生工作品牌(获得过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优秀成果、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不再申报)。

2.认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密切联系高校学生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提升学生工作的新模式、新方法、新载体,精心设计、长期培育,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较强的实践价值和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3.育人成效突出。紧扣时代主题,突出高校特色,聚焦当前学生工作热点和难点创新思路,参与学生受益明显,品牌推广成效突出,在全省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形成了较为成熟且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曾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表彰)或被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

4.品牌积淀深厚。培育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较强的应用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在引领学生发展、塑造学生品格、助力学生成长等方面品牌优势明显,师生评价好、认可度高。

)优秀学生工作者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岗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学生工作者。

2.政治立场坚定。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优良的职业素养,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深受学生爱戴,在学校及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热爱学生工作。把做好学生工作作为事业追求,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主动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勤勉尽责,担当作为,悉心培养学生,工作成绩突出,事迹典型感人。以学生工作的大美之情,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大美之行。

4.业务能力突出。遵循学生成长规律,理论水平过硬,专业知识扎实,业务技能熟练。善于思考,勇于创新,解决学生工作中实际问题和复杂问题的能力较强。

5.近三年学校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与学生工作有关的奖励或荣誉。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要求和违规违纪行为。

申报方式

被推荐者要按要求填写申报表(见附件),于75日上午12:00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发至邮箱464568912@qq.com,逾期未报送的不再接收。

申报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积极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坚持客观公正,确保活动实效,结合学生工作实际,充分挖掘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认真凝练提升,努力推动学校学生工作高质量发展。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评选活动的通知

   2.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申报表

3.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申报表

 

                             新乡工程学院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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