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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辅导员工作考核的补充通知

发布人:郑涛     发布时间:2017-02-19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新科学院2016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定于2017年1月9日至10日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考核由自评、生评、互评、领导评议四部分组成,满分100分,四部分比例为30%、20%、20%、30%。

本着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工作态度、岗位工作量与工作实效考核相结合原则,现就互评和领导评议打分做如下说明:

1.同行互评环节打分

同行互评环节占辅导员总成绩的20%,按百分制打分。原则上打分最低分不低于75分,打分大于等于90分的比例不超过30%(即打分超过90分人数不多于14人,多于14人的此打分表计为无效)。

2.领导评议环节打分

领导评议环节占辅导员总成绩的30%,按百分制打分。由院领导、学工部、团委和系主任组成评议小组,其中院领导打分占50%,学工部、团委、系主任打分占50%,同时由各系根据本年度辅导员思想政治表现、能、勤、绩、廉等方面对本系辅导员进行排名。

学工部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