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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五届校园歌手大赛暨器乐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08    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委:

为落实素质教育与美育工作,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搭建音乐爱好者展示与交流的平台,特举办本次校园声乐暨器乐大赛。活动旨在展现学生青春风采,提升艺术审美与综合素养,营造积极向上、富有艺术气息的校园氛围,同时挖掘校园艺术人才,传承优秀音乐文化,让艺术之美浸润校园生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声耀青春·乐动校园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新乡工程学院团委

承办单位:机电工程学院团委

三、活动内容

(一)活动时间

海选时间:2026年4月10日—4月26日

决赛时间:2026年5月9日晚

(二)活动地点

海选地点:由各院自行决定

决赛地点:南校区B3报告厅

(三)活动要求

1.人员要求:新乡工程学院全体在校生;

2.内容要求:歌曲内容思想性强、健康向上、符合活动主题,演唱及演奏曲目积极向上,形式不限,切合主题,意境高雅;能充分表现出其思想内涵、校园特色、时代风貌、具有创新性;歌唱表现力强,理解歌曲内涵,熟练把握到位,舞台表演得体,演唱感染力强,自然大方;

3.服装要求:舞台服装符合歌曲演唱风格,避免使用危险道具或易燃物品,严禁奇装异服等;所有选手服装、道具、伴舞自备;

4.纪律要求:参赛选手需尊重评委和观众,保持良好的比赛风貌,不得在比赛过程中出现不文明言行。比赛期间不得干扰他人的演唱,违者将取消参赛资格。演唱中间评委有权直接喊停;

5.时间要求:决赛选手上台完整演唱或演奏一首歌曲,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6.其他:所有报名选手需认真填写有效信息,信息有误致使无法联系将取消参赛资格;选手不得找人代唱,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所有选手及工作人员一定要提加强安全防范,听从指挥。

(四)评分细则

1.评分标准(100分制)表演内容健康积极、契合主题(20分);声乐演唱技巧(发声、气息、咬字等)或器乐演奏技巧(指法、弓法、演奏流畅度等)(30分);舞台表现力、情感表达,能带动现场气氛(30分);服装造型符合表演风格,整体形象良好(20分);

2.计分方式: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起评分80分,最高不超99.9分,最终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四、活动流程

本次比赛,分为海选、决赛两个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一)海选安排

1.海选要求各院自行组织比赛,选出2名歌唱选手以及1人(组)器乐表演选手(个人或团体),并向机电工程学院负责人郝明旗(邮箱:2041259174@qq.com;电话:18838704578)提交决赛选手所演唱的歌曲配乐(MP4或MP3格式)以及决赛选手报名表与汇总表;

2.其他事项:各学院负责人请按照要求汇总名单,并按规定时间交给活动负责人,逾期未交的视为弃权。

(二)决赛安排

由评委老师进行打分,大赛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五、奖项设置

(一)学生组

一等奖两名(歌手一名,器乐一名)、二等奖三名(歌手两名,器乐一名)三等奖四名(歌手三名,器乐一名);

(二)教工组

根据最终报名人数确定最终奖项数量。

六、注意事项

(一)所有选手及工作人员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安全防范,听从指挥;

(二)所有报名选手需认真填写有效信息,信息有误致使无法联系将取消参赛资格;

(三)所有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现场;

(四)所有选手服装,道具,伴舞自备;选手未按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选手不得找人代唱,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五)演唱及演奏曲目要求:积极向上,形式不限,切合主题,意境高雅;能充分表现出其思想内涵、校园特色、时代风貌、具有创新性;

注意: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机电工程学院团委所有。


附件:1. 校园歌手大赛暨器乐大赛报名表

      2. 校园歌手大赛暨器乐大赛汇总表



共青团新乡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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