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积极响应共青团河南省委“四高四争先青年勇担当”战略号召,引导广大学子在音乐律动中领悟“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使命担当,搭建青年展现精神图景的璀璨舞台,结合共青团新乡工程学院委员会《关于举办大学生文化艺术节的通知》(新工团发〔2025〕2号)文件内容,现将校园歌手大赛暨器乐大赛的通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乐韵风华,奏响青春
二、活动内容
(一)活动时间
初赛时间:2025年4月11日-4月17日
决赛时间:2025年4月20日
(二)活动地点
初赛:南、北校区各学院自行组织
决赛:南校区B3报告厅
(三)活动要求
1.人员要求:新乡工程学院全体在校生
2.内容要求:歌曲内容思想性强、健康向上、符合活动主题,演唱及演奏曲目积极向上,形式不限,切合主题,意境高雅;能充分表现出其思想内涵、校园特色、时代风貌、具有创新性;歌唱表现力强,理解歌曲内涵,熟练把握到位,舞台表演得体,演唱感染力强,自然大方。
3.服装要求:舞台服装符合歌曲演唱风格,避免使用危险道具或易燃物品,严禁奇装异服等;所有选手服装、道具、伴舞自备。
4.纪律要求:参赛选手需尊重评委和观众,保持良好的比赛风貌,不得在比赛过程中出现不文明言行。比赛期间不得干扰他人的演唱,违者将取消参赛资格。演唱中间评委有权直接喊停。
5.时间要求:决赛选手上台完整演唱或演奏一首歌曲,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6.其他:所有报名选手需认真填写有效信息,信息有误致使无法联系将取消参赛资格;选手不得找人代唱,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所有选手及工作人员一定要提加强安全防范,听从指挥;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机电工程学院团委所有。
三、活动流程
本次比赛,分为初赛、决赛两个环节,具体流程如下:
(一)初赛安排
1.初赛时间:4月1日-4月11日
2.初赛地点:由各学院自行决定
3.初赛要求:各院自行组织比赛,选出2名歌唱选手以及1人(组)器乐表演选手(个人或团体),并向机电工程学院负责人电子243丁雪敏(邮箱:1024463371@qq.com;电话:17698230535)提交决赛选手所演唱的歌曲配乐(MP4或MP3格式)以及决赛选手报名表与汇总表。
4.其他事项:各学院负责人请按照要求汇总名单,并按规定时间交给活动负责人,逾期未交视为弃权。
(二)决赛安排
1.决赛时间:4月20日
2.决赛地点:南校区B3报告厅
3.决赛要求:评委打分,工作人员统计结果,并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
四、其他
(一)组织宣传:各学院广泛宣传发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评分细则:
1.歌曲内容思想性强、健康向上、符合活动主题。(20分)
2.歌唱咬字清晰,音色统一,气息流畅,声音优美。(20分)
3.歌唱表现力强,理解歌曲内涵,熟练把握到位。(20分)
4.舞台表演得体,演唱感染力强,自然大方。(20分)
5.舞台服装符合歌曲演唱风格。(20分)
6.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7.起评分80分,最高不得超过99.9分,最终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三)奖项设置:一等奖两名(歌手一名器乐一名),二等奖四名(歌手三名,器乐一名),三等奖六名(歌手四名,器乐两名)。
附件:1. 校园歌手大赛暨器乐大赛报名表
2. 校园歌手大赛暨器乐大赛汇总表
共青团新乡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