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介
根据中国与瑞士互换奖学金交流计划,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
二、选派计划
1.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不限,重点支持医药化工、医疗技术、生物技术、环境保护以及信息和通信技术专业学科。
2.选派类别及留学、资助期限
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留学/资助期限为12个月。
3.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瑞士政府提供的奖学金。访问学者奖学金资助标准为1920瑞士法郎/人/月,博士后奖学金资助标准为3500瑞士法郎/人/月。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补贴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获得瑞方导师邀请信;重点资助青年学者、研究人员及年轻医生。
6.访问学者类申请人应于199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须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博士后类申请人应于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为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在职青年科研人员、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应届博士毕业生(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其中,在职青年教学科研人员通过工作单位推荐;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通过设站单位推荐,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和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毕业时间应在2022年12月31日以后;应届博士毕业生通过博士培养单位推荐,应确保于2026年7月31日前获得博士学位;
7.语言要求:申请人与导师协商,语言水平获得导师认可即可,须在邀请信中注明。
8.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四、申请办法
1.选拔办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
2.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须通过瑞方系统及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申报。
瑞方系统申请:申请人直接通过瑞方指定申请系统在线提交申请https://www.sbfi.admin.ch/en/swiss-government-excellence-scholarships-at-a-glance#Apply-here)。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申请:在完成向瑞方申请后,申请人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sa.csc.edu.cn)提交申请。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25年12月5日至12月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按要求向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瑞士互换奖学金”。
3.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以下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负责申请受理工作:有关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学生及在职人员)的申请;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详见受理单位一览表)。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受理单位应于2025年12月25日前审核申请人材料是否完整,并将推荐公函、初选名单及申请人电子材料通过信息平台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五、审核、录取办法
最终评审结果以瑞方通知为准,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26年6月份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六、对外联系及派出
1.被录取人员一般于2026年9月派出,具体派出日期以瑞方通知为准。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2.派出前,留学人员须联系相关留学服务机构办理签证申请、机票预定手续;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具体请查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七、联系方式
1. 国际交流合作处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3-6330001、6330003
邮箱: xxgcxy_dzb@163.com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新飞大道南段777号图书馆1008室
2. 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联系人:刘守丰
联系电话:010-66093963
传真:010-66093929 E-mail: ouyafei12@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八、申请及选派程序
步骤 |
时间 |
程序 |
具体内容 |
备注 |
1 |
2025年12月前 |
材料准备并向瑞方提交申请 |
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并通过瑞方指定系统完成线上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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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5年12月5日—12月15日 |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申报 |
申请人网上申报,并按要求向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
须已通过瑞方系统提交申请。 |
3 |
2025年12月25日前 |
受理单位提交材料 |
受理单位将推荐公函、初选名单及申请人电子材料通过信息平台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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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5年12月-2026年3月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瑞士奖学金机构将进行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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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26年6月 |
公布最终录取结果 |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审核情况及瑞方评审结果,确定录取人员并公布录取结果。 |
留学人员开始办理派出手续。 |
6 |
2025年9月 |
派出 |
留学人员须按规定时间派出。 |
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
九、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须提交的申请材料说明
1.单位正式推荐公函及初选名单(红头、带函号、盖公章);
2.《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需在网上填写完成后打印,并经本人签字方有效;
3.《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须由单位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注意事项
(一)申请方式变更。本项目申请方式较往年有所调整。申请人应首先通过瑞方指定系统完成线上申请,再按时间节点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提交申请。未在瑞方系统申请或最终未获瑞方录取的,不具备本项目申报录取资格。
(二)材料提交。国内申请材料须按受理单位要求提交;对外联系材料按瑞方指南通过其系统提交,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纸质对外联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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