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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 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现启动我校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一)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创新训练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学校从重点项目中按照教育厅分配的限额择优推荐参评省级项目。

(二)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创业实践项目须在一年期内实现工商注册并实际运营,须报名参加当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由学院推荐,招生就业处组织统一评审后,按照教育厅分配给学校的限额择优推荐参评省级项目。

二、立项要求

(一)项目选题要求

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研究团队应有效利用学校现有的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合作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研究平台所拥有的一流学科和科研资源,积极开展前沿性科学研究、颠覆性技术创新、实质性创业实践。各学院按照创新训练重点项目、创新训练一般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进行申报。创业类项目推荐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遴选。鼓励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团队积极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和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申报。项目选题要求思想新颖、目标明确、立论根据充足、研究方案合理、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具备的创新性和探索性项目。

(二)项目申报学生要求

实行项目申请人负责制,项目团队指定1名2021-2020级学生作为负责人,团队一般不超过5人,2023届毕业生原则上不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参与人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2019-2021级学生,每个项目由相关专业学生组成项目研究团队,鼓励不同专业、不同年级、不同背景的学生组成项目团队。项目团队可以根据项目执行的具体情况选定成员,但需明确每名成员在项目的分工。每名学生(含申请人与参加人)限同时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未结题的学生不能申报新的项目。申报学生应学有余力,富有合作精神,有较强的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创业实践、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和坚强的毅力。

(三)项目指导教师要求

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指导老师围绕项目研究(设计)方案、研究内容和创新创业实践教育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全面指导,定期组织学生交流研讨。各学院可结合项目研究内容成立跨专业、跨学科指导教师团队。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每位教师最多指导三个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把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放在第一位,保证投入足够的精力指导学生完成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三、项目评审

学校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项目管理委员会拟由五名成员组成,包括:校内委员三名,企业委员两名。

(一)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对学生申请的创新创业项目进行可行性及方案的立项评审。

2.对立项的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进行分类评级,以确定项目是否获得经费资助。

3.对立项的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进行阶段的评价与考核。

(二)评审过程分为四个阶段。

1.初评:由招生就业处和教务处根据申报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

2.复评:由招生就业处和教务处组织项目所属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专家进行复评、排序,并根据排名遴选出立项资助项目及立项不资助项目。

3.公示:对拟入选项目进行公示。

4.立项:公示期满,确定立项项目。

四、材料报送

请有意愿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学生于2022年5月24日(星期二)下午5:00前将《大学生创新项目申报表》附件3(一式两份)交至教务处池涵老师,《大学生创业项目申报表》附件4(一式两份)交至招生就业处赵婧佚老师。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19616540@qq.com。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动员学生积极申报,择优推荐,着力培育。

附件1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附件2 教办高〔2022〕135号关于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的通知

附件3 创新项目申报表

附件4 创业项目申报表

招生就业处 教务处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四日

  • 附件【创新项目申请表.doc】已下载
  • 附件【创业项目申请表.doc】已下载
  • 附件【附件二.doc】已下载
  • 附件【附件一.pdf】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