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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科学院关于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08    作者:招生就业部     来源:     点击: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关于做好2019毕业年度    

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系: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段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8] 41)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19]5号)精神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做好各院系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补贴对象为我院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62019年全日制困难本科毕业生,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可按照本通知规定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其中: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是指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其家庭成员与其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毕业生。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是指毕业年度内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毕业生。  

4.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是指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其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毕业生。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是指毕业年度内经县级扶贫部门认定为农村建档立卡贫人口毕业生(含脱贫攻坚期间的脱贫户毕业生)  

6.特困人员毕业生是指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毕业年度内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包括成年孤儿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高校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符合条件的每人按2000元一次性发放,用于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  

(三)列支渠道。求职创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负责学籍注册的各普通高校、民办高校、技师学院、特殊教育院校所在省辖市或省直管县()财政部门承担,省财政分配下达年度就业补助资金时予以专项核拨。省属高校求职创业补贴从2019年起由高校所在省辖市财政列支。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报。每年的3月底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 http://222. 143. 34. 190:8081/ jyweb ) ,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年度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困难类别资质材料和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如有关户籍原件)并签署申请承诺,完成网上申报。逾期提交申报信息,系统不再进行审核比对。符合条件的外省生源毕业生网上申报时,除在网上填写个人基础信息、上传相关困难类别资质证明材料(低保证或残疾证或助学贷款合同或贫困户明白卡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签署申请承诺外,还需下载人工审核纸质申请表(附件1) , 交由当地县级资格认定机构签章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起提交所属院校进行人工审核校验。
(二)职能部门信息比对。每年的415日前,为减少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高工作效率,精准资助对象,由省人社部门通过系统以高校为单元提取申报补贴信息明细表(附件2)按困难类别分类发送省民政、扶贫、残联等职能部门。申报人相关信息将与省民政厅”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省残联“残疾人证信息库”、省扶贫办“精准扶贫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比对。
  3类困难类别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申报信息将按照数据共享机制与系统内已有数据库直接审核校验。通过系统校验的可免予上传助学贷款证明材料;不属于国家开发银行放贷范围的毕业生可按人工审核要求,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纸质证明材料。
省民政、扶贫、残联等职能部门通过各职能部门信息数据库重比对申报人员困难资质是否属实,对申报信息逐一标记比对结果,同时将通过人员名单和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反馈至省人社部门,由省人社部门将通过人员名单的标记校验结果信息回写至信息系统。  

(三)各院系初审。系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审验原件,严格把关。2019322日前,各系将申请人材料汇总后报招生就业部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报送材料应包括:  

1.《河南省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系统审核用(附件1)。  

《河南省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人工审核用(附件1)。  

2.河南省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附件2  

3.河南省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附件3  

4.个人申请材料。各院系重点初审困难毕业生申请材料是否完备  

注:1.均需上交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附件(2)和附件(3)需同时上交电子版材料。  

2.逾期不交材料者不再审理。  

3.上交材料不合格者,不予办理。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1737793@qq.com                                      

联系电话:0373-3040677  

(四)高校集中初审、公示。每年的415日一4月底,负责学籍注册的各普高校、技师学院通过系http://222. 143. 34. 190:8081/ jyweb )进行初审。各高校重点初审困难毕业生申请材料是否完备。对予上传证明材料的申报人,学校仅需核对毕业生个人信息,无需收取纸质材料。对已通过信息比对或校验的和已通过人工审核的申报人员,由高校在其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上加盖院校行政公章予以最终确认, 并将初审通过人员名单通过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高校登录系统上传公示文件及人员名单,提交当地人社部门。同时,各高校通知初审通过人员上交相应证明复印件等材料与盖章后的申请表(一式3,高校自留一份)报送当地人社部门,完成初审。  

(五)人社部门审核、公示。每年的515日前,各地人社部门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对当地高校初审核合格的资助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并在当地人社局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文件同时上传信息系统。公示结束后由当地人社局对无异议的审核信息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核拨申请,同时将资金申请文件上传信息系统备案。  

(六)及时拨付资金。每年5月底前,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报送的求职创业补贴资金申请,当地财政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资金核拨工作。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通过直接支付方式,实现资金直补到人,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或毕业生社保卡金融账户中。财政部门直补到人确有困难的,也可通过人社部门拨付到毕业生个人账户。  

四、申领材料的备案和保管  

(一)备案。各高校应于每年715日前,将本校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情况汇总报送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二)保管。求职创业补贴的相关申报材料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完毕后装订存档、保管备查,保管期限2年。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工作涉及毕业生切身利益,学院、社会、学生关注度高,各系要安排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组织好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积极申请,严格按照申领程序和时间节点,扎实做好此项工作。  

(二)加强监督:各系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审核,坚持原则。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责令其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监督举报电话:0373-3693176  

 

 

 

 

 

 

 

附件: 1.《河南省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系统审核用  

《河南省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人工审核用  

2.河南省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  

3.河南省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  

4.求职创业补贴(学生版)申报流程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招生就业部  

       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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