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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建设实地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19    作者:     来源:     点击:

教办学〔2016〕652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建设

实地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了深入贯彻国家和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功能体系建设,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建设督查的通知》(教办学〔2015〕170号)要求,我厅将开展全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建设实地督查工作,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及时间

对全省各普通高校,分批次进行督查(见附件1)。

第一批:2016年10月24日—28日,督查60所高校。

第二批:2016年10月31日—11月4日,督查71所高校。

二、督查环节

1.实地督查阶段。组织成立全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建设实地督查专家组,对全省各高校分批次实地督查。

2.总结通报阶段。督查工作结束后,根据本次督查结果特别是各高校开课情况向全省高校通报。

3.限时整改阶段。对督查中确定为不合格的高校,限时半年时间进行整改,整改期限结束后,督查组将对其进行复查(未通过复查高校,将取消学校在全省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工作中的评优评先资格)。

三、督查程序

由教育厅学生处会同高教处抽调专家组成全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建设实地督查组,每个督查专家组成员共5人(含4名专家和1名联络员),督查专家组采取听、查、看、访的方式,逐项打分。实地督查主要程序:

1.听取学校汇报课程建设情况。

2.查阅学校课程组织管理、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及教育教学成果等方面的相关资料。

3.察看和学校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建设相关的设施、场地及人员配备情况。

4.召开师、生座谈会并进行现场听课。

四、提交材料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建设督查的通知》(教办学〔2015〕170号)要求,2015年5月份已经提交过自查报告及支撑材料的高校,如果所述内容有变更,请重新提交自查报告及支撑材料,并于10月19日前将最终纸质材料邮寄至我厅毕业生就业中心,电子版发送至994624953@qq.com。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高校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准备工作,配合督查专家组进校实地督查。同时各高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并于10月18日前将《高校联系人信息表》发送至994624953@qq.com(见附件3)。

(二)准备资料。各高校要按照全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建设实地督查评价指标体系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见附件2),供督查专家组进校后查阅。督查资料应紧紧围绕教学管理、队伍建设、机构建设等课程建设的核心指标,体现原始性、针对性、真实性的原则,不得对原始材料和数据加工处理。汇总性资料可集中在一处供专家查阅,原始资料可按档案管理要求存放在学校有关部门。

(三)严格纪律。为保证督查工作的正常进行,各高校在迎接督查过程中,必须自觉遵守“五不准”纪律:不准违规接待;不准馈赠礼品礼金;不准弄虚作假;不准安排与督查无关的活动;不准专访或顺访督查专家。

联系 人:李胜利、高艳

联系电话:0371-65795552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文苑南路相济路交叉口河南省大

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6楼608室

附件:1.全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建设实地督查工作分组安排

2.全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建设实地督查评价指标体系

3.高校联络人员信息表

2016年10月12日

附件1

全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建设督查工作

分 组 安 排

第一批督查高校名单(共60所)

第一组(8):新乡学院、新乡医学院、河南工学院、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科技学院

第二组(8):河南理工大学、焦作大学、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黄河交通学院、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济源职业技术学院、郑州成功财经学院

第三组(8):安阳师范学院、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安阳工学院、安阳学院、河南护理职业学院、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鹤壁职业技术学院、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第四组(7):河南大学、河南大学民生学院、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开封大学、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组(8):许昌电气职业学院、许昌学院、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河南城建学院、平顶山学院、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平顶山教育学院、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第六组(7):商丘师范学院、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商丘学院、商丘工学院、永城职业学院、 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组(7):南阳师范学院、南阳理工学院、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南阳职业学院、许昌陶瓷职业学院

第八组(7):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黄淮学院、信阳农林学院、信阳师范学院、信阳学院、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批督查高校名单(共71所)

第一组(8):河南科技大学、洛阳师范学院、洛阳科技职业学院、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洛阳理工学院、河南推拿职业学院、河南林业职业学院、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组(7):周口师范学院、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漯河食品职业学院、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

第三组(8):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河南工程学院、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院、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河南机电职业学院、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

第四组(8):郑州大学、河南工业大学、郑州轻工业学院、郑州科技学院、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郑州城市职业学院、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

第五组(8):铁道警察学院、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郑州师范学院、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郑州财经学院、郑州大学体育学院

第六组(8):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郑州黄河护理学院、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郑州职业技术学院、黄河科技学院、郑州旅游职业学院、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第七组(8):河南农业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龙子湖校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象湖校区)、河南中医药大学

第八组(8):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南警察学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中原工学院、郑州理工职业学院、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

第九组(8):郑州工商学院、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附件2

全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建设实地督查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支撑材料

督查

方式

组织

管理

(22分)

工作机制

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建设纳入学校教学工作或课程建设总体规划(4分)

需提供相应的学校文件、发展规划等纸质证明材料。

听汇报

查资料

学校就业创业、人事、教务、财务、科研等主管部门和就业创业教研机构协作配合,落实就业创业指导课教育教学、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立项、社会实践、经费保障等各方面政策和措施(4分)

机构建设

就业创业教研二级机构的建设(4分)

需提供学校行政下发的机构独立设置或成立的正式文件、机构负责人任免的正式文件,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学科背景、学历和职称的证明材料等。

听汇报

查资料

看设施

就业创业教研机构人员配备(4分)

教学设施、办公条件和图书资料(2分)

专项经费

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建设经费投入及使用(4分)

需由学校财务处提供2011-2016五个年度的课程建设经费预算明细。“专项经费”的拨付金额为学校在就业创业教研机构正常的各项经费的同时,还用于教师学术交流、培训、考察等,经费安排及使用要体现专款专用。

查资料

教学

管理

(44分)

管理制度

现有的就业创业教学管理制度(教研机构的各类教学管理、工作职责、考核管理、试讲制、评教制和教师业务考核等规章制度)(2分)

需由学校教务处、就业创业教研机构、就业创业主管机构等部门提供相对应的支撑材料。其中二级指标课程设置中的相关指标需由教务处提供确定时的原始教学计划的复印件;教学班员额情况、学生评教和督导专家评教情况由教务处提供教学管理时的原始材料;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课件由教研机构提供实施教学活动时的真实材料;教材名称和使用数量由教务处教材科提供相关的原始材料复印件;就业创业实践教学和实践活动纳入教学计划,落实学分由教务处提供原始的文件或记录。以上材料均需教务处加盖公章。

查资料

课程设置

就业创业指导课开设时间、课程性质(必修课、限制性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学分、课时安排情况,教学规模(教学班员额)和教学形式情况(14分)

查资料

实地

听课

教学文件

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课程安排表、教学进度表)、教案、课件(4分)

查资料

教学评价

学生成绩考核、学生评教和专家评教情况(6分)

查资料

教材使用

教材编写和使用情况(书名和数量);使用省统编教材情况(10分)

查资料

教学资源

有先进、完整的多媒体就业创业课件供教师辅导和学生网上学习使用(2分)

查资料

具有完备的网络教学资源(教案、大纲、习题、实践指导、参考文献目录和教学视频)(2分)

查资料

实践教学

就业创业实践教学和实践活动纳入教学计划,落实学分(4分)

查资料

看设施

队伍

建设

(26分)

教师选配

学校就业创业指导学科带头人简介姓名、学历、职称和职务等(2分)

专任教师是指编制在就业创业教研机构的教师;兼职教师是指编制属其他教研机构或管理部门(单位)的教师。需提供学校人事处和就业创业教研机构共同出具的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名单及基本情况。专任教师、兼职教师的界定参考前述。

查资料

学校就业创业师资队伍人数、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研究方向情况(6分)


队伍

建设

(26分)

培养培训

就业创业教师培训(内容、时间和获得的相关资格证书等情况)、社会实践和学习考察(8分)

需提供学校人事处和就业创业教研机构共同出具的参训教师或在职进修教师名单,寒暑假期间组织就业创业指导教师社会实践和学习考察相关证明资料等。

查资料

职务评聘

高校教师就业指导专业职称评聘开展情况(人数和层次)(7分)

需由人事处、教务处等部门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查资料

表彰评优

纳入学校各类教师表彰体系(3分)

查资料

教育教学成果

(8分)

教学改革

创新项目

体现该课程的最新发展和现代教育思想,被专家和社会公认的特色和创新项目,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国家级、省级和校级)(4分)

由学校教务处、就业创业教研机构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查资料

科研成果

科研项目(省部级和厅级项目)、科研奖励(省级和厅级)、教研项目(省级、厅级和校级)、论文和论著(4分)

需提供由学校教务处、科研处、就业创业教研机构出具的相应支撑材料。

查资料


附件3

高校联络人员信息表

学校信息

学校名称


人员信息


姓名

职务

办公室电话

手机

邮箱

负责人






联络人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10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