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教学质量是学校发展的生命线,课堂教学效果评价作为衡量教学质量、促进教师教学水平提升的关键环节,对优化教学过程、保障人才培养质量意义深远。为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本学期课堂教学实际状况,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予以改进,根据《新乡工程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试行)》(校发字〔2024〕3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效果评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学期承担本(专)科理论课程、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体育等课程教学任务的全体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
二、评价时间
2025年5月21日-2025年6月20日
三、评价组织与管理
(一)学生评价
各教学单位要根据教学评价工作安排,向学生讲明评价的目的、意义和作用,教育学生严肃、认真、公正、客观地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主要包括教师的教学态度、课后辅导答疑与批改作业、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以及教学效果等方面。
(二)同行评价
由各教学单位组织,教研室负责实施,要求覆盖本教学单位所有开设的课程。主要考查教师的课前准备、课堂讲授、课后延伸以及课堂考核等影响课堂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同行评价主要包括:一是随堂听课评价。从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组织与管理、语言教态、教学特色与效果、学生课堂参与情况等方面对教师课堂授课水平进行评价。二是教学文档规范与教学效果和教学态度评价。对教师主讲课程的教学文档及教学效果(主要包括授课计划、教案、作业批阅、试卷评阅及试卷分析、学生考核成绩等)进行检查评价。
学生评价和同行评价采取网上评教方式进行,评教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21日00:00-5月26日00:00。
操作流程:电脑端或手机端访问http://jw.xxgc.edu.cn/jwweb/,登录新乡工程学院教务网络管理系统。选择[网上评教],点击[提交教学评价表],核对个人信息、课程名称及任课教师是否正确。点击[未评]打开“提交教学评价表”窗口,根据自己听课学习感受对相关教师实事求是地评价。该教师的所有条目评完后,点击[提交]完成对该教师的评价。按上述步骤,依次完成所有任课教师的评价后,退出教务管理系统。
(三)学院评价
各学院成立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学院副书记及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一般应包括院级教学督导员、教学助理(教务员)、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等,通过听课、召开学生座谈会、抽查学生作业和教师授课教案及有关教学文档资料等多种形式,对全院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包括师德师风、教学态度、教学内容与方法、教学工作量和教学效果等)进行全面评价。
各教学单位要通知到全体任课教师,符合《新乡工程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试行)》(校发字〔2024〕3号)文件第十条规定的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可直接认定优秀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书、通知文件等)。
5月26日前,各教学单位将学院评价分数及申请直接认定优秀人员证明材料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四)督导评价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组织教学督导员对全体教师进行听课,促进教师教学水平提升。督导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教学基本文件(教材或讲义、教案、教学日历等)、教学进度、教学难重点、教学技能和课堂管理等。
6月3日前,教学督导员将督导评价分数提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五)信息反馈
6月6日前,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向各教学单位反馈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学院评价和督导评价四项评分加权求和的最终成绩及学校审核通过的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可直接认定优秀人员名单。
(六)结果公示
6月9日开始,各教学单位应以适当的方式将评价结果告知本单位全体师生,并进行公示(学校审核通过的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可直接认定优秀人员一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各教学单位评价结果公示无异议后,6月13日前,将评价结果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七)结果通报
6月20日前,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将整体评价结果汇总后提交学校审核,通过后在全校进行通报。
四、评价标准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按评价主体可分为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学院评价和督导评价四个分项。四项评价均采用百分制,并依次按50%、10%、20%、20%的权重计算综合评分。教学质量评价为优秀的教师数量不超过本学期授课教师总数的30%。本学期教师授课低于30学时,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等级不能评为优秀。参加工作时间不满一学期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不确定等级。学生反映教学存在较大问题且经查证属实的,该教师本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等级不得高于合格。对出现Ⅱ级及其以上教学事故者,其本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等级一律定为不合格;出现Ⅲ级教学事故者,其本学期课堂教学效果评价等级不得高于合格。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评价工作重要性,成立考核评价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评价有序推进、数据真实可靠。
2.广泛宣传,全员参与。各教学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向师生宣传评价的目的、意义、流程与要求,调动师生积极性和主动性。学生如未评教,则不能参加下学期公选课报名,且未评教学生成绩会延迟登录,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将不能及时查阅个人成绩。
3.严肃纪律,公正评价。网上评教为无记名评价,评价各方应严守评价纪律,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对违规行为将依规严肃处理,确保评价公信力。
4.总结反思,强化改进。各教学单位在评价结束后深入剖析结果,组织教师反思教学、总结经验,制定改进措施并跟踪落实,形成教学质量提升闭环管理。
六、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在6月13日前,及时将附件1-3及公示照片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73101563@qq.com,同时将附件1-3的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交到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图书馆1205室)杨志。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教务处
2025年5月20日
附件:1.XX学院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小组名单
2.XX学院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效果评价结果公示
3.XX学院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效果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