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院直各单位: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教材选用与评价管理办法》已经院务办公会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教材选用与评价管理办法
附件2: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教材征订统计表
附件3: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主题词:教材选用 评价 管理办法 通知
印数39份
附件1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教材选用与评价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教材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促进我院教材选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教材选用基本原则
1.选优原则:优先选用国家级和省部级规划教材、获奖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提高教材的选优率。
2.适用原则:选用的教材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体现教学的适用性。
3.先进原则: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能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教材。
4.统一原则:教学大纲要求相同的同门课程,应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一门课程原则上只选用一种教材。
二、教材选用要求、程序及征订
(一)教材选用要求
1.公共必修课教材(包括公共基础课和学科公共课教材,不包括实验教材)应当选用国家级规划、获奖教材;所选教材应当列入当年的《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
2.其它课程教材(包括实验教材)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获奖或研究生考试推荐教材,使各系教材的选优率达60%以上,所选教材应列入当年的《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
3.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教材,使各系(部)教材的选新率达70%以上。
4.双语课教材一般选用能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国外优秀原版教材。
5.对未经审批、教师自行编写出版的教材,不列入选用计划。
6.教材一经选订、购入,必选按计划使用,不得因更换任课教师等原因而拒用。
(二)教材选用程序
1.学院每学期向各系(部)发布《教材征订通知》、《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教材征订统计表》和提供《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信息。各系(部)教学秘书负责组织本系(部)教材预订工作。
2.主讲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认真选用教材,报教研室主任审查,教研室按照教材选用原则和要求,并参照《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组织相关教师认真研究、选用教材,并到所在系填写《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教材征订统计表》。各系对教研室选用的教材按年级、专业进行汇总,由教学秘书、系负责人签字后,报送教务部。
3.确属教学必须(除公共基础课外),未列入《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及《教育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里面的教材,须填写《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并提交样书,经院务办公会审定后方可使用。
4.教务部对审定后的教材信息进行汇总,列出全院教材选用汇总表。
(三)教材征订
1.每种教材(包括教师用书)只征订本学期用书量。
2.学院所使用教材均采用招标形式委托中标单位统一征订采购。
3.教材一经选定,不得随意改动,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改动者自行承担。
4.凡在教务部领取的教材,如存在缺页、倒装、破损等印装质量问题,原则上应在领取教材后的5个工作日内到教务部反映,工作人员将根据教材实际情况作出调换或其它相应的处理。
5.征订的教材由教务部统一发放,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生强行发放和摊派。
三、教材评价
1.建立教材质量评价制度。各系(部)是教材选用的主体,每学期各系(部)利用教研室活动时间开展教材质量评价工作,研究现有教材的内容体系,分析教材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为教材选用提供依据。
2.教务部定期组织学生对使用的教材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教材选用的参考。
3.教务部每学期对各系(部)选用教材的选优率、选新率进行统计、公布,作为各系(部)教学工作绩效考核的参考。
四、其他
1.本办法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关于<教材管理办法>的通知》(院发字〔2010〕85号)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