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院直各单位:
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强化上课纪律,对开学后正常上课期间调课事宜进行规范化管理,将调课次数作为该任课教师教学评估指标,与学期末教学质量评估结果直接挂钩。为了使教师办理调课手续更加程序化、合理化,现将调课申请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一、调课所需材料
1.新科学院教工及外聘教师调课,事假调课证明需所属教研室主任签字同意。
2.因突发性事件不能在上课前办理调课手续者,需在上课前向学生所在系系主任、本人所属教研室主任汇报,并由所属教研室教学秘书代为办理停课手续并在教务部备案,事后再履行正式手续。
二、调课流程说明
1.任课教师在新科学院教务部网站主页-“下载中心”-“教学运行”内下载并填写调课申请单,一式三份。调课申请单由学生所在系系主任及课程承担系(部)负责人签字审批后,到新科学院教务部教务科(12号教学楼207办公室)办理调课手续,经教务部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教务部公章。
2.调课手续办理完毕后,任课教师需将一份调课单交到学生所在系教学秘书处,用以通知学生调课情况;一份交至后勤保障部(12号教学楼411办公室)安排教室及多媒体;一份交至j教务部教学质量检查科(12号教学楼208办公室南门),以备安排听课。
三、附则
1.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之前发布的有关调课申请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2.本规定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如需调课请在附件下载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调课登记单办理调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