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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关于2018届普通本科毕业生毕业、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1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系(部、室)、院直各单位:

为保证2018届普通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院本科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查及证书发放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核

1.根据《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和《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本科培养方案》的要求,必须修完培养方案中所开设的所有理论课程和实践环节(毕业论文、教育实习等),考核成绩合格的发放毕业证书。

2.5月11日,各系对2018届毕业生要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教学工作,包括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教育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课程考试等,并将成绩报送教务部。

3.各系要对2018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结果认真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填入《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1),经各系主任签字确认后于5月14日报送教务部。

4.未达到毕业要求,达到结业要求者由各系填写《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学生结业处理审查汇总表》(附件2)按照结业处理。学院在学生毕业一年内安排其返校考核,考核合格后换发毕业证书,考核后仍有课程不合格,做终身结业处理。

5.教务部根据各系审核情况,对毕业生的学籍及成绩进行最终审核,并形成毕业资格审核结果报告,报呈分管院长审批。

6.5月14日,各系将2018届毕业生学生档案卡、成绩档案卡进行审核、签章后,一份装入毕业生档案,另一份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排序,送交教务部统一装订成册后,永久存档。

二、学士学位资格审核

1.2018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依据《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进行审核。

2.各系学位委员会分会依据《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在学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初审数据的基础上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填入复审表格,经各系学位委员会分会主任签字后于2018年5月14日前报送学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材料包括:《2018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复审统计表》(附件3)、《2018届毕业生复审不能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附件4)、《2018届毕业生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但符合上会讨论条件学生名单》(附件5)、《2018届毕业生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但符合上会讨论条件学生情况说明》(附件6)。学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复审结果后形成2018届毕业生学士学位资格审核报告,提交学院学位委员会审议。

三、证书发放

学历和学位证书发放严格按照《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学历、学位证书管理规定》执行,5月14日前,各系、学工部、图书馆及其它有关单位应提前通知毕业生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并将暂缓办理毕业手续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部,各系集中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后,按要求统一组织发放,并做好备案工作。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学位证书网上查询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内容缺少毕业生照片的,教育部学信网将不提供学历网上查询,教育部学位备案系统也不再提供查询服务。未进行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的学生,应于2018年5月10日前尽快到新华社河南分社图像信息采集中心照像(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85号,联系电:0371-65975186),并将照片和图像信息光盘交教务部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