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发放从事有毒有害工作人员保健补贴的暂行规定》(院发字〔2016〕42号)文件精神,请各系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从事有毒有害工种人员补贴申报的工作,并将相关表格的纸质稿和电子稿汇总后于2月28日前报送至教务部。
教务部
2017年2月20日
附件:
1.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关于发放从事有毒有害工作人员保健补贴的暂行规定
2.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有毒有害工作补贴审批表
3.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有毒有害工作补贴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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