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院直各单位:
为保证本学期期终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监考,巩固我院良好的学风、校风,经研究决定,成立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终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全面负责期终考试期间的工作。各系以系主任为组长,负责本系的巡考工作。在期终考试前,各相关教学系(部)召开考试工作会议和学生考风考纪会议,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学院关于考试管理、试卷批阅等相关文件,以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考查课在第17周(2016年12月26日—2017年1月1日)由任课教师组织随堂考试;考试课在第18周(2017年1月2日—1月8日)进行(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2.各专业以考试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设置为3—5门,其他课程以考查方式进行考核。大学英语、高等数学、无机及分析化学、大学物理、线性代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全院统考课程,统一定为考试课。
3.英语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其他课程考试时间均为100分钟。
4.倡导考试方法的改革。实行考试方法改革的课程,由任课教师提出,经各系主任审核、主管院长签字后,于2016年12月12日前报教务部。考试改革的课程须在试卷上注明考试形式。
三、考试命题
1.所有课程(含考试、考查等)均要求出两套同等水平的试卷或考核方案(含两套答案及评分标准),两套试卷内容重复部分不得超过20%,且与前两年试题重复率不超过20%。适用同一教学大纲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原则上应统一命题,同时担任新科学院和本部课程的教师,命题内容不得重复。任课教师所出试卷或考核方案(含两套答案及评分标准)必须同时交到各课程承担系,如未按规定时间交试卷的,延误印刷及考试,后果由出卷教师承担。
2.教师必须依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进行命题。试题要有一定的深度、广度、难易适当。试题内容既要考核学生对所学基本理论知识的理解掌握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又要考核学生在实践性教学环节中应掌握的基本技能。
3.严把试卷质量。试卷命题结束后,应对试卷进行三次校对,避免出现不当内容,试卷命题工作实行命题教师负责制。
4.考试试卷按试卷模板要求制作。试卷上要明确注明考试形式,如开卷(需注明可携带材料),未注明的认定为闭卷考试;如需使用计算器、演草纸等辅助工具,须注明。全院统考课程试卷由任课教师于2016年12月16日前直接送交教务部,其他课程由各课程承担系收齐后交教务部,由学院统一印制试卷并建设试题库。在第17周进行考查课考试的课程,任课教师将试卷以电子文档(PDF格式)和纸质文档两种形式于2016年12月13日前交各课程承担系;在第18周进行考试课考试的课程,任课教师将试卷以电子文档(PDF格式)和纸质文档两种形式于2016年12月16日前交各课程承担系。如因任课教师自身原因造成试卷需要重新印制,作废试卷的费用由任课教师个人承担。
四、成绩评定
1.阅卷前,阅卷老师要认真学习《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关于试卷批阅的规定》,避免试卷批阅不规范的情况出现。
2.任课教师应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成绩单(一式三份,一份装试卷袋内、一份交教务部存档、一份留系(部)保存)、试卷分析(一个试卷袋一份)、试卷评阅基本情况登记表(一个试卷袋一份)、参考答案(每个课头放一份)、平时成绩单(一个试卷袋一份)、试卷放入试卷袋内送交新科学院课程所承担系(部),各系(部)收齐本系(部)所承担课程的试卷、成绩单、平时成绩单、参考答案、试卷评阅基本情况登记表和试卷分析送交新科学院教学档案室(12号教学楼107室)归档,试卷必须按行政班级装入试卷袋内,试卷袋上各种信息要准确、完整。
3.课程考核成绩由期终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两项组成。平时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期终考试,考核成绩在成绩册上登记为0分。参加期终考试成绩合格时,考核成绩=期终考试成绩×70%+平时成绩×30%;参加期终考试成绩不合格时,期终考试成绩即为最终考核成绩。所有课程的评分均采用百分制,总评成绩以整数登录。
4.每学期一门课程无故缺席达课程计划时数的四分之一或缺交作业达三分之一或平时测验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期终考试。教师应当在课程结束之前,宣布不能参加该课程期终考试的学生名单及原因,通知学生所在系,并由学生所在系报教务部备案。
5.缺考、缓考、作弊者的成绩均以0分记。
五、考试要求
1.考试前,各单位组织监考人员、各系组织学生学习《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河南科科技学院新科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等。要求教师严格遵守监考纪律,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考风考纪。
2.考试前半小时由监考人员到12号教学楼105室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后将试卷及时送交收卷处(12号教学楼207室)。
3.监考教师要如实填写考试试卷袋。对于有违纪作弊行为的,监考人员应将当事人姓名、准考证号、违纪作弊主要情节写成书面材料并签字,连同试卷和物证一并及时交教务部;若作弊学生销毁物证或将作弊文字、图形写在肢体、衣物等处无法取得物证的,以两名监考教师的以事实为依据的认定为准。教务部将违纪作弊情况报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学院成立考试巡视组,巡视组由学院领导、教务部和学工部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巡视组下设考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部,各系成立系级巡考小组。负责检查考试中监考人员到位及考风考纪情况。
5.其他未尽事宜,按《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执行。
六、考试日程安排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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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期终考试考核方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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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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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报考试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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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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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公布考试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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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3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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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查课教师将试题的纸质稿和电子稿一套(含答案)交各课程承担系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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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6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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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课教师将试题的纸质稿和电子稿一套(含答案)交各课程承担系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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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6日—2017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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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组织考查课考试(第17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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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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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把考试课试卷印制整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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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2日—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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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课考试(第18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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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9日—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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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单随试卷分析、参考答案、试卷评阅基本情况登记表和试卷送交承担相应课程的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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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