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学生读者:
为进一步丰富同学们课外阅读选择,鼓励广大学生多读书、读好书,营造校园良好阅读氛围,结合我校图书馆馆藏承载能力与借阅服务实际情况,经图书信息中心研究决定,调整学生读者图书可外借册数上限,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原学生读者单人次最大可借阅图书10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学生读者单人次借阅图书上限调整为12册,其余借阅相关规则保持不变。
二、相关借阅规则说明
本次仅调整借阅册数,图书借阅期限、续借规则、逾期计费、损坏丢失赔偿、电子资源使用、入馆管理等全部条款,均严格按照《新乡工程学院图书馆学生读者管理手册(修订)》执行,核心规则摘要如下:
1.借阅时限:单册图书常规借阅期 30 天,到期前可续借 1 次,续借时长 30 天;图书逾期按 0.2 元 / 天 / 册收取逾期费用。
2.限阅文献:报纸、期刊、工具书、样本书、古籍、校内出版物仅限馆内阅览,不可外借。
3.假期顺延规则:图书应还日期落在假期内,系统自动顺延至开学后一周;假期前已逾期图书,假期正常计逾期天数。
4.损坏、丢失处置:图书出现污损、丢失、恶意撕毁等情况,按手册规定标准赔偿;私自带书离馆、违规使用电子资源等行为,图书馆将暂停借阅权限,情节严重上报学校处理。
三、其他事项
1.全体学生可凭本人校园卡(一卡通)通过馆内自助借还设备办理图书借还、续借业务。
2.如有借阅、赔偿、馆内管理相关疑问,可前往南区中心图书馆二楼大厅咨询台/北区分馆三楼阅览室咨询台现场咨询。
3.完整管理规范详见附件《新乡工程学院图书馆学生读者管理手册(修订)》,全体读者请自觉遵照手册规范文明借阅、合规使用图书馆各类资源。
图书信息中心
2026 年 6 月 23日
(初审/周艺迪 复审/周艺迪 终审/白新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