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新乡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新科〔2024〕64号)有关规定,市科技局决定组织申报2026年度新乡市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是新乡市域内登记(注册)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的能力。
(二)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岁(196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在同一类科技计划中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承担市财政支持的科技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报。
(三)各学院应加强项目筛选审核,强化科研诚信管理,加强科技伦理审查。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部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各学院拟推荐项目情况需经学院内部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科研处。
(四)对财政支持额度1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项目负责人不再编制项目预算。实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
(五)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力度,在科技项目推荐中,应向一线青年科研人员倾斜,由40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青年科研人员担任负责人的项目所占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35%。
(六)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恪守科研伦理和职业道德,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七)该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申报3项。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用A4纸双面打印,书籍式装订成册(书脊标明申报年度、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及承担单位)。
项目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新乡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
2.《科研诚信承诺书》;
3.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4.申报单位“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的首页及“公共信用信息概览”页(登录“信用中国”下载,报告生成日期应在报送时间前一周以内);
5.课题组人员职称证、发表的相关论文、获得的奖励和荣誉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或文件。
三、申报要求
(一)请各申报学院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做好材料填写与审核,对项目进行汇总梳理,按申报指标和要求择优推荐。
(二)各申报学院填写《项目汇总表》,经审核无误后加盖学院公章一并报送。
(三)申报材料按照申请书、附件顺序,一式一份,并提供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Word版,将所有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A1-1018)。
(四)请于2026年5月28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一并报送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处
2026年5月11日
(初审/贲靓 复审/魏征 终审/杨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