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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河南省教育数字化转型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9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的部署要求,持续以数字化助

力教育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着力实现教育信息化工作“十五五”良好开局,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6年度河南省教育数字化转型成果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类别及范围

教育数字化转型成果分为理论研究成果、创新应用成果两个类别。

(一)理论研究成果。

指在教育数字化转型理论研究、应用指导等方面形成的,已经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中得到有效应用,取得明显成效的论文等研究类成果。

(二)创新应用成果。

指在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中经过一段时间教育教学实践,形成的具备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的教学方式、管理模式、科研范式、资源共享机制等案例型成果。

二、申报要求

(一)理论研究成果

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期刊发表的文章,发表期限为2025年2月1日至 2026年4月3日。主题可涵盖国际教育信息化比较研究、国内教育数字化进展研究、数字技术促进师生发展及创新人才培养研究,智慧教育、“人工智能+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探索,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大数据等新技术新业态的教育应用研究,基于数字化转型的机制模式创新等方面。为促进全省教育数字化经验交流,在《河南教育信息化》电子期刊发表的文章,亦可参评理论研究类成果。

(二)创新应用成果

在以数字化促进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方式的变革、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科研范式创新等方面开展的探索实践,重点聚焦智慧教学与学习、基础设施与安全生态、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实践、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深度应用、基于数字化背景的教育治理与数据决策。成果完成人数在10人以内,以实际贡献大小排序。其中主要完成人(限1名)应为项目的主要设计者和推动者,应为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在编人员。

三、申报方式与要求

1.数量分配。教育数字化转型成果认定实行限额推荐。在2025年度党委(党组)网络安全责任制及信息化工作填报中得分80分(包含80分)以上的高校推荐成果数量不超过5项(我校分配名额5项),市级教育管理机构不超过10项;得分80分以下、50分以上的高校推荐成果数量不超过 3 项,市级教育管理机构不超过6项;得分50分以下的单位不参与本次成果认定。厅直属实验学校推荐不超过1项。“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可另推荐1项成果参与认定。已取得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成果认定的成果不再参与本次申报。

2.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通过系统提交材料(登录网址:https://yth.jyt.henan.gov.cn)。系统开放时间:2026年4月13日9:00—5月6日16:00)。有关注意事项请查看申报系统首页“操作手册”栏目。

3.工作要求。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成果推荐与把关。每名成果完成人限牵头申报1项,参与申报不超过2项。申报人在评审系统内填报的人员排序须与申报材料里人员排序相一致。申报理论研究成果奖的,完成人须与论文发表时的署名完全一致;若出现不一致情况,按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各学院推荐的成果应在本单位进行线下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四、评审及认定方式

1.河南省教育数字化转型成果认定工作由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处统筹实施,委托河南省教育信息化协会组织专家开展评审。

2.经评审并公示无异议的成果,省教育厅印发通知,并适时组织成果宣介。

附件:1.教育数字化转型成果申报单位登记表

2.教育数字化转型成果申报书样式(理论研究成果2026年度)

3.教育数字化转型成果申报书样式(创新应用成果2026年度)

科研处

2026年4月9日

(初审/周柏辰 复审/魏征 终审/杨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