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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21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动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关于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河南落地落实,聚焦“两高四着力”,助力我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2025年度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课题拟立项6项,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申报者须从《2025年度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中选报,题目不得更改,研究工作须在自立项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二)申报者在进行课题论证设计时,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时代特征,把握教育规律,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梳理省内外相关问题现状,分析问题的原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提出科学合理化对策建议。

(三)课题申报及评审工作由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中心组织实施。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入选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专家库专家。

(4)主持并完成过厅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省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项目。

(二)主持人有在研党的教育政策课题不得申报;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它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的申请;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参与不得超过2项课题,且不能作为其他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的成员参与申请。

(三)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1)了解并能够遵守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的有关管理规定;(2)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科研资源、研究基础与必要条件,支持课题组开展研究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课题管理

(一)课题由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中心负责管理,课题承担单位要将批准立项的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列入单位重点科研计划,按照不低于1:1给予配套经费支持,以保障如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二)课题经评审批准立项后,不得变更课题名称、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主持人。因不可抗力致使课题研究无法进行的,中心将予以撤项,并追回已拨付的课题经费。

(三)课题自批准立项之日起第五个月末组织中期验收,需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

(四)课题结项需提交的研究成果包括:(1)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总报告;(2)5000字左右的对策建议;(3)发表在较高层次CN学术期刊上的学术论文一篇。对策建议获得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的,结项时可免去论文发表要求。

(五)课题所发表论文或者专著时,需注明“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课题批准号”字样。

四、申报办法

(一)课题实行开放申报,不做数量限定,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各省辖市及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体育局、各普通高等院校、厅直属各单位(学校)均可申报。

(二)申报资料由所在学院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2025年度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申请书》纸质文本2份。

(二)《2025年度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论证活页》,纸质文本6份。

(三)《2025年度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纸质文本1份。

(四)各学院将纸质文本及其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A1-1018),电子文档汇总编序后将名称修改为“2025课题+单位名称+主持人姓名”。

(五)截止时间:2025年9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25年8月21日

(初审/贲靓 复审/魏征 终审/杨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