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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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0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是新乡市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孕育原始创新、推动学科发展、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科技力量,对我市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意义重大。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推动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高水平建设,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数据采集时间

1.考核对象:所有364家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详见附件1)

2.数据采集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二、工作程序

1.材料填报。各参加考核的实验室根据建设运营情况,填写《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详见附件2),装订后提交科研处(A1-1018)。

2.审核报送。各主管学院对本单位的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进行审核后,将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及汇总表(详见附件3)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三、有关要求

1.请各主管学院认真组织开展各实验室完成年度考核报告工作,并于2025年7月1日前,将各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及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同步报送。

2.对不提供年度考核报告的实验室,市科技局将给予撤销。

科研处

2025年6月20日

(初审/贲靓 复审/魏征 终审/杨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