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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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7   浏览次数:

各教学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系统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教职成〔2021〕504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通知以下事项:

、总体目标

根据文件要求,鼓励学生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等各类职业技能证书,掌握一技、多技之长,提升职业能力;实现学生毕业时至少取得1个以上职业技能证书,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

二、认定工作安排

通过“课证融通”,将职业技能评价标准与教学内容相结合,将专业课程与职业技能标准相结合,综合学生日常学习情况与综合素质,进行过程性评价,对相关专业课程理论学习合格的毕业生可认定相应职业技能等级。

(一)认定申报

1.申报工种

经省级人社部门审批公示的我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可认定电工、互联网营销师、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等16个职业(工种),见附件6。

2.申报范围

2025年毕业年度的本科(四年制)、专科、专升本(两年制)在籍相关专业毕业生。

3.申报条件

(1)在我校注册学籍,本学年毕业学生;

(2)修满学分符合本专业毕业资格;

(3)未取得本职业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4)一年内未取得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认定标准

按照学生申报认定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及学校具体规定开展认定。

(三)认定条件

1.各教学学院依据遴选的职业(工种)相关课程,初修成绩全部合格(百分制),学分修满,综合评定合格,可授予学生申报职业(工种)三级/高级证书。

2.各教学学院依据遴选的工种相关课程,通过重修或补考等形式成绩全部合格(百分制),学分修满,综合评定合格,可授予学生申报职业(工种)四级/中级证书。

(四)认定实施流程

1.制定办法

各教学学院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定各类工种认定办法,每一个职业工种单独成文,以学院正式文件形式提交。

2.成立组织

各教学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小组成员包含教学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党委副书记及专业老师等相关人员5~7人(单数),本着“谁评价,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国家职业标准对学生进行中级、高级的评定。

3.学院申报

各教学学院根据学生培养情况,组织符合上述申报范围和认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开展认定;向本学院评审小组汇总提交《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附件1)《职业技能等级资格认定评审表》(电子照片直接附表上并彩印,见附件2)、电子照片一张(电子照片要求:白色底,二寸照片,大小20KB以内,格式为png,以“身份证号”命名)。

4.学院初审

各教学学院评审小组对申报学生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梳理筛选符合直接认定人员名单,将学生的学籍成绩单打印盖章,按职业(工种)、等级分别填写《XX职业(工种)X级别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汇总表》(见附件3)。

5.综合评审认定

各教学学院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本着“谁评价,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国家职业标准对学生进行中级或高级的评定,依据遴选的课程学籍成绩单及各学院的认定条件,综合对申报人的日常表现、考勤、职业道德、业绩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填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人员综合评定登记表》(见附件4),并由评审委员会出具评审意见,签字盖章。审核资料、认定评审过程需要保留照片、视频等相关佐证材料。

6.提交材料

各教学学院评审认定后,整理纸质及电子材料提交到新乡工程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

纸质版材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表》(附件1)《职业技能等级资格认定评审表》(电子照片直接附表上并彩印,见附件2)、学籍成绩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人员综合评定登记表》(附件4)等相关资料按照汇总表顺序排列(所有表格签字盖章)。

电子版材料:白底证件照(照片要小于20Kb,具体要求见以下提醒)、《XX职业(工种)X级别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汇总表》(附件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人员综合评定登记表》(附件4)《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职业汇总表》(附件5)。

佐证材料等相关资料也一并提交新乡工程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

提交材料时间截止到2025年4月27日。

提醒:

(1)“XX职业(工种)X级别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汇总表(附件3)”表格文件,此表格需导入系统,请严格参照必须表格中的“说明”文字进行填写, “省份”和“城市”两栏内容根据Sheet 2填写。

(2)学生照片为白底证件照,必须以身份证号命名,照片要小于20Kb,照片大小必须依据下图,否则系统无法导入,院系需再次联系学生提交。

(3)因照片要和个人信息进行匹配,学生在表格文件中填写的身份证号与照片所命名的身份证号必须完全一致,否则无法匹配成功,院系需再次联系学生提交;

(4)近一年已取证的同学无法参与此次取证,可登陆此网址进行查询http://jndj.osta.org.cn/ ,左边查询职业资格证,右边可查询技能等级证。

7.结果的认定、公示

上级部门审核认定通过后,将认定结果及时向申请人员发布、公示。

8.核发证书

向符合取得证书资格的申请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程序及时登记发放相关技能等级证书,并按规定纳入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系统。

9.认定资料管理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束后各教学学院及时按顺序做好各项相关资料整理收集归档,以备后查。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

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的重大举措,为承接更大任务做好各方面准备。学校把各学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学生持证率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二)严格落实认定任务

各教学学院应依据本方案制定学院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细则,科学合理地安排培训和认定任务,加强教育培训、实践锤炼、评价激励,加快构建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健全技能人才评价制度,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对于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培训认定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三)加快评价进度,务实工作实效

各教学学院加快院校认定工作进度,以免延误相应专业学生取证。本次认定工作涉及学生人数多且时间紧,各教学学院应集中精力做好相关工作,在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中,充分展现我校的责任担当。

(四)保证取证质量,完善评价环节

各教学学院评审小组要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要求,把控认定质量关,公平、公正的根据申报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客观评价。认真做好本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做好过程化认定档案资料的整理、留存、归档工作,努力完善评价的各个环节,以备后查。

联系人:李妍、王郑雷 联系电话:0373-6330195

电子邮箱:jxjyxy@xxgc.edu.cn



新乡工程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

2025年4月7日

(初审/李妍 复审/王郑雷 终审/蒋红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