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是国家对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常态监测、院校评估、专业评估、专业认证、一流专业建设的重要依据,是教育部对高校教学质量宏观管理和监控的主要手段,也是推动学校不断完善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建立健全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措施。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工作对我校未来发展规划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相关职能部门和院部是做好数据填报工作的主体,要高度重视,细化任务分工,深挖数据填报内涵,研究数据的关联性,在确保数据填报工作进度与质量的基础上,充分展示我校教学工作亮点、专业特色。为做好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赵一鹏
副组长:韩国立 赵明富 田孟魁
成 员:王秀鸽 樊玉立 程海军 秦小平 翟兰杰
李 强 侯进怀 白新勤 郑俊珂 牛立元
马汉军 高金辉 王晓东 任太增 梁晓冬
黄进才 张建伟 郭 勇 杨守民 王玉安
黄世江 贾路路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办公室主任(兼):王秀鸽
二、各单位工作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学校概况、学校相关党政单位、学校教学科研单位等数据填报、审核提交。
(二)教务处
1.负责起草文件、数据填报分工;
2.负责校级管理员帐号管理、全校相关部门帐号设置;
3.负责专业基本情况、学生基本情况、实验场所、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教研研究团队、学科建设、专业培养计划、开课情况、专业课教学实施情况、毕业生综合训练情况、本科在线课程情况、学生转专业情况、学生专业比赛获奖情况、教学质量评估情况、教学研究改革项目情况、师范类专业专业教学设施、师范类专业培养情况、教师教育课程情况、工科类专业情况等数据填报、审核提交;
4.负责全校数据审核提交。
(三)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负责教学质量评价,各级领导听课数据填报、审核提交;负责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提交;协助教务处做好数据审核提交。
(四)人事处
负责教职工基本信息、外聘教师基本信息、校领导基本信息、管理人员基本信息、基层教学组织、高层次人才和教学研究团队、教师教学发展、教师培训进修交流等数据填报、审核提交。
(五)学生处
负责本科生奖助贷补、本科生学习成效、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学生获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获奖、学生发表学术论文、学生专利授权情况等数据填报、审核提交。
(六)招生就业处
负责创新创业教育情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本科生招生、本科生录取标准、各专业招生报到、应届本科毕业生去向、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情况等数据填报、审核提交。
(七)财务处
负责固定资产、本科实验设备情况、教育经费概况、教育收支情况、师范类专业办学基本条件、工科类专业经费情况等数据填报、审核提交。
(八)基建办
负责学校占地与建筑面积、教学行政用房面积等数据填报、审核提交。
(九)科研处
负责科研基地、教师出版专著和主编教材情况、教师专利授权情况、教师科研成果转化情况、师范类专业办学基本条件等数据填报、审核提交。
(十)图书信息中心
负责图书馆图书当年新增情况填报、审核提交。
(十一)团委
负责学生创作表演代表性作品、学生社团等数据填报、审核提交。
(十二)国际交流合作处
本科生交流、来华留学等数据填报、审核提交。
(十三)马克思主义学院
负责思政课教师数据填报及提供相关填报数据。
(十四)体育学院
负责体育类比赛、学生健康数据填报及提供相关填报数据。
(十五)各学院
负责提供相关填报数据。
三、数据采集工作安排
本次数据采集工作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4年9月27日前,数据填报准备工作。各责任单位将数据采集填报员名单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召开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会议并分配填报账号。
第二阶段:2024年10月28日前,数据收集、预填。各责任单位按要求填写数据表格,并将填写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按照数据填报步骤预填报,填报“基础数据表”的相关责任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在10月18日前完成优先填报,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其他各责任单位在10月28日之前将所有数据填报、审核提交完毕。
第三阶段: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数据审定与完善。学校数据填报工作领导小组对我校关键指标数据报校务办公会审核,各相关单位根据校务办公会审核意见完善相关数据。
第四阶段:2024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数据提交。教务处负责全校数据的校验工作,并将最终数据提交教育部评估中心,并生成我校《2024年教育质量监测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
第五阶段: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学校数据填报工作领导小组对我校《2024年教育质量监测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进行审核,如发现存在数据填报有误,教务处与教育部评估中心沟通,对数据平台中的有误数据进行修改,生成我校《2024年教育质量监测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正式版。
因本通知是根据往年情况提前发布,待上级正式下发文件后,各阶段时间可能会做相应调整。
各表填报工作责任单位向教务处提交数据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教务处保存备案。
四、数据填报时间节点及相关要求
(一)数据填报时间节点
1.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具体是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财务、科研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
2.学年:指教育年度,具体是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3.时点: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在校生、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二)数据填报相关要求
1.国家数据平台将应用于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和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本科专业认证及评估、质量预警等工作。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准确、及时做好监测数据填报工作。
2.各单位落实数据填报员和数据填报审核人员,分别负责数据填报提交和数据审核提交。数据填报员由各责任单位选派,管理数据填报账户,负责数据填报;各单位数据审核账户原则上由单位负责人管理,负责数据审核提交。
3.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相关表格填报指南及注意事项,熟悉登录系统和操作流程。相关表格数据由单位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逐级审核数据,涉及重要数据,可申请上校务办公会研究通过。
4.本次数据采集工作实行三级填报制度。各责任单位填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协助单位或教务处沟通解决。协助单位应及时将协助采集的数据提交给责任单位,与责任单位共同承担核查及修订数据的责任。
附件:
1.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任务分解表
2.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电子材料、纸质材料交接表
3.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
4.2024年状态数据采集-填报模板
5.2024年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
6.2024年数据填报指南-特色篇
7.数据采集填报系统操作流程和数据录入流程
8.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初审/李珅珅 复审/黄世江 终审/田孟魁)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