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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新乡工程学院 2022年医务室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6   浏览次数:

  新乡工程学院(原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创建于2003年,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2021年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转设更名为新乡工程学院。学校地处中原名城新乡市,校区位于新飞大道南段777号,规划占地面积1500亩,总建筑78万平方米,总投资30亿元。按照国内一流校园标准高质量建设,为河南省重点建设工程,全部建成后可容纳28000余名学生。

新乡工程学院医务室,主要承担预防保健、卫生健康、卫生宣传、健康教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任务。根据学校医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医务室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医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3.有良好的沟通和交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承压能力,有良好的服务意识,熟悉医疗服务流程和医疗法律法规;

4.本科及其以上医学类专业毕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二级及其以上医疗机构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及医务科行政管理岗位经验;

5.身心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二)检验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和卫生医疗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医学检验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医学检验所或实验室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具有一定的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知识与技能,熟练办公软件和相关操作技能,原则上须具有检验师任职资格;

4.身心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三)护理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2.热爱教育和卫生医疗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

3.临床护理类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须持有护士资格证或护士以上任职资格证;

4.工作认真负责,与病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基本功扎实,能完成常规疾病护理及日常工作,有急诊科工作经验者优先;

5.身心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0周岁,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者可放宽至35周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二、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学校各项卫生制度和上级相关部门关于学校卫生工作的各项要求,参与、组织医疗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卫生管理和医疗服务水平。

(二)做好全校师生的医疗保健工作,参与日常值班工作。

(三)做好新生入学体检工作,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对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提出病假、休学处理意见。

(四)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加强传染病防治,发现传染病及时报告、早隔离、早消毒处理,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的复课前的检查制度,以控制传染病的传播。

(五)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杜绝医疗事故发生。

(六)结合季节变化及学校各种活动,做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七)做好学校各类大型活动和校运动会的医疗保障工作。

(八)完成学校交办工作和临时突发性的有关工作。

三、招聘待遇

薪资待遇面议。享受员工体检和传统节日福利,优先解决子女到新中实验学校(原河南师大附中实验学校)小学、初中就读,并享受学费补贴。

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3日。应聘人员填写《新乡工程学院医务人员应聘登记表》(见附表),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证书、资格证书以及从业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xgrsc#xxgc.edu.cn(发送时将#换成@),邮件主题统一命名:姓名—专业—应聘岗位(如:张三—医学—护理人员)。

(二)资格审查

学校按照所需岗位招聘条件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将在报名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应聘人员。符合条件的应聘员,请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面试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学校将统一组织面试,面试由专业面试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实践技能、综合分析、人际沟通、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四)入职体检

面试通过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经学校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说明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二)整个招聘过程中,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过程中遇到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学校人事处通过相关渠道及时联系并公布。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373-6330018

咨询电话:0373-6330022 联系人:王老师


新乡工程学院人事处

2022年9月23日

(初审/袁运琪 复审/王一珂 终审/樊玉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