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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科学院关于组织2017年下半年补考的通知

发布人:衡欣     发布时间:2018-12-09   浏览次数:

各系:

      新科学院教务部将于第二周组织2017年下半年补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第二周周六(9月16日),具体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二、报名方式:在《未通过课程核对签字表》上签字核对,未签字(请注明原因)。

三、补考注意事项:

    (一)凡是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终考试未通过的课程,必须参加此次补考,未参加考试者视为旷考。

    (二)上学期批准缓考的课程,相关学生在签字确认时需注明“缓考”字样,经教务部核实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因特殊原因(休学、保留学籍、其他等)不能参加补考,签字的同时请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部(12207办公室),电话:0373-3693151。

于第二周组织2017年下半年补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考试时间:第二周周六(9月16日),具体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报名方式:在《未通过课程核对签字表》上签字核对,未签字(请注明原因)。

、补考注意事项:

    (一)凡是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终考试未通过的课程,必须参加此次补考,未参加考试者视为旷考。

    (二)上学期批准缓考的课程,相关学生在签字确认时需注明“缓考”字样,经教务部核实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因特殊原因(休学、保留学籍、其他等)不能参加补考,签字的同时请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部(12207办公室),电话:0373-3693151。各系:

      新科学院教务部将于第二周组织2017年下半年补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考试时间:第二周周六(9月16日),具体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报名方式:在《未通过课程核对签字表》上签字核对,未签字(请注明原因)。

、补考注意事项:

    (一)凡是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终考试未通过的课程,必须参加此次补考,未参加考试者视为旷考。

    (二)上学期批准缓考的课程,相关学生在签字确认时需注明“缓考”字样,经教务部核实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因特殊原因(休学、保留学籍、其他等)不能参加补考,签字的同时请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部(12207办公室),电话:0373-3693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