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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衡欣     发布时间:2017-06-17   浏览次数:


 

各学院:

学期教学安排是落实培养方案的重要环节,课程表、教学进程表的编排是组织教学活动的依据,为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期教学安排工作程序

学期教学安排工作分为校对和审核下学期培养方案(含实践环节)、安排和设置下学期教学任务、课表与教学进程表的编排和核对、课表与教学进程表的调整和发布、教材选用等五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和工作内容见附件1。由于2017年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正在进行中,2017级学期开课计划和教学任务书另行通知。

二、校对、审核培养方案

1.严格专业培养方案的执行,对在实施过程中因客观困难或社会需求发生大的变化确需改变的,需进行培养方案调整,经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长审批后方可进行调整。培养方案的调整是指,在课程体系结构、课程类别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对理论课程(实习)门数的增减、课程类别性质的变更、开设学期、学时、学分的调整等。同一学期内,在某一课程(实习)的设置、类别、性质、内容、要求、总学时、学分等不变的情况下,对该课程(实习)教学进程安排的变更,不属于培养方案调整的范围。各个学院在核对培养方案时,如对某一年级某一专业的课程进行调整,无论是增开还是删减(包括必修课、限选课和任修课在内),都需要相应学院出具《河南科技学院教学计划微调审批表》(附件2);如将两个课程代码不一样的班级合班的,需另行单独报告。开课学院认真落实本学院承担课程的任课老师,如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落实的,同时通知学生所在学院。

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2013版《本科培养方案》校对和审核下学期开课计划(含理论课程与实践环节)。校对和审核内容包括理论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时、学分、开设学期等;独立设置的实验环节的项目名称、学分、开设学期、周数、等。需安排专人进行至少两次校对并签字确认,严防漏课、错课。培养方案应保持稳定,确需微调的要严格执行微调审批程序,提交《培养方案微调审批表》(附件3),经教务处审核同意、主管校长审批后方可进行调整。培养方案微调后应及时记录,确保调整后执行到位。下学期培养方案一经校对审核完毕,教务处将下发下学期开课任务书和教学进度表,原则上不再进行变动,如确需调整,应办理培养方案微调手续。

3.为规范教学管理,根据2013版《本科培养方案》要求,所有分方向的专业必须进行专业分流,各学院办理好专业分流手续,并提供各年级各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和分流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教务科进行专业分流处理。

三、排课

1.教务处教务科根据培养方案下达开课任务书下达后,请各学院教学秘书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设置完成下学期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对上课班级的合班方式、上课时间和地点的具体要求,请务必在设置教学任务时准确表达,以免排课后进行无谓的调整。新课表生成

2.为保证公共选修课的开课数量,原来已开设的公共任选课各学院尽量开设,保证开设数量不低于70%。开设新的公共任选课需填写《新增公共选修课申报表》(附件4),经教务处审核后,方可开设。为保证公共选修课教学质量,下学期公选课拟定于2-17周上课,周学时为2,符合开课条件的教师最多可开设两个上课班级,请各学院将下学期公选课开课计划报送教务处。公共任选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的晚上,或者周末,由开课学院直接写定上课时间。

3.重修班课程教学任务随正常教学任务一起编排,原则上重修人数超过20人的课程需单独编班上课,教务处教务科通过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直接将重修开课任务下达至各学院,由各学院负责编排重修班教学任务。

4.为保证课堂教学质量,尽量提高教学资源利用率,理论性质公共课的上课班级合班数一般为4-7个自然班,理论性质专业课的上课班级合班数一般为2-4个自然班。教学任务安排时要考虑合班人数和专业,以方便安排上课时间。

5.在计算机中心机房上课的课程,必须注意合班人数,合班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教室容量(计算机中心教室容量为:60人)。

6.自行排课的学院,所有课程必须安排在自己学院的专用教室,原则上不得使用其他单位的专用教室和公共教室,如确实需要使用的应提前申请或在教学任务书上进行备注,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排课。

7.编辑教学任务时,原则上不要选择使用“三节连上”和“四节连上”模式。周学时为3或5的课程,须分单双周上课。

8.教学任务编辑完成后,请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学期理论教学任务菜单下,选择打印学期理论教学任务,以便校对,并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后送交教务处教务科。

9.为遵循教学规律,正常上课时间为周一到周五白天1-8节。因教学场地紧张受限的个别课程可排到周一到周五晚上9-10节,周六、周日原则上不再安排教学活动。确因实际困难需在晚上或周末等特殊时段上课的其他课程,须填写《河南科技学院特殊时段排课申请表》(附件5),经开课学院教学院长批准和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排课。

10.课表初稿完成后,请各学院组织任课教师认真核对课表,并在规定时间内由教学秘书将核对结果汇总后报送教务处统一处理,教师个人不用到教务处逐个办理。

11.课表发布后,如有任何变动,一律办理调课手续,教务处在下学期评教工作开始前不再安排各学院核对学期教学任务。

12.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4〕35号)的要求,所有教授、副教授应当为本科生上课。请督促本学院教授和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并填写《教授、副教授承担本科生课程情况统计表》(附件6)交教务处教务科。教务处将按学年度对有关情况进行统计、核查,并在今后教务处组织的各种项目申报及年终考核时作为参考。

、实践教学部分

1.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根据学期培养方案编制下学期进程表。

2.教学进程表发布后,如有实习时间在学期内进行调整的,需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办理调整手续,填写《河南科技学院教学实习调整审批表》(附件7)。

3.下学期需要在实验室上课的理论课程或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需要按照培养方案上的学时,在青果教务系统中标明实验学时或上机学时,便于本学期期末在实验教学管理系统里安排实验课表,下学期不再接收纸质实验课表。

4.大学物理实验、计算机文化基础等全程在实验室或机房上课的课程,继续按照以前的方式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排课。无法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里排课的实验课程,按照实验项目在实验管理系统里安排。

五、教材选用

根据教学任务安排情况各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选用教材,具体要求由教材科另行通知。

六、其它

1.教师个人信息是统计教学状态数据的重要基础,是教学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教务管理系统个人信息的完善工作。教师(包括理论课教师和实验课教师)可凭工号及密码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职称、学历、学位等信息,个人信息完善后,各教研室主任要逐一核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实验室主任登录实验管理系统,负责完善实验室基本信息,并通知实验课教师在实验管理系统中完善个人基本信息。8月份教育部要求报送2016-2017学年的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系统里需要完善的数据都是教育部统计需要的基础数据,要确保完整无误,以免影响上报信息的准确性。

3.请各学院本着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教学资源、着力提高教学质量的原则,按照工作日程安排,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顺利完成下学期教学安排工作。